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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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了解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 2022-2023 年度德育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依据

本次考核以《镇海区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镇教〔2021〕20 号)中德育相关内容为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各中小学双年度德育(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的常规工作、制度建设、德育特色创建和德育成果等进行考核评估。

二、考核形式与办法

(一)申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另行上交材料,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评选成绩作为本次考核结果。

(二)其他学校考核形式及办法如下:

1.德育常规工作、制度建设等内容以《镇海区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镇教〔2021〕20 号)中的评价形式与办法为主,由第三方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组成。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50%。

2.德育特色创建相关内容由学校围绕班主任队*建设、德育小课建设、思政德育、志向教育、孝德礼仪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研学实践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等十二方面,自主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申报学校填写 “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附件1),考核组将根据申报材料,采用资料查看、实地调研、交流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35%。

3.德育成果由学校自主申报,申报学校填写“2022—2023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附件2),考核组将根据申报材料,查看相关佐证资料。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15%。

三、考核时间

2024 年4 月—2024 年5月,具体由考核组安排通知。

请各校接到通知后,按德育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申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另行上交材料。其他学校完成学校2022—2023 年度德育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申报特色创建的学校同时上报附件1,申报德育成果的学校同时上报附件 2,于4月28日17:00 前将电子稿(含总结+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以学校命名, (略) 盘http://**:4443/link/326E72D3B9F*B49DBD9BAA*。联系人:蒋燕红(*),施佩佩(*)。

附件:1.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

2.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

(略) 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1

2022-2023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

学校名称


申报方向(十二选一)


项目名称


具 体 做 法 介 绍

(可附页)

已 有 成 果

(成果可用文字、图片等来体现)

影 响 力

(刊物发表、会议交流等,注明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附件 2

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佐证材料

考核

分值

自评

情况说明

区级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

1-5 人次计 1 分,6-10 人次计 2分,11-15人次计 3分,16-20 人次计 4 分,20 人次以上计 5

分。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

5 分



市级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

1-3 人次计 1 分, 4-6 人次计 2 分,7-9 人次计 3 分,10-12 人次计 4 分,13 人次以上计 5

分。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

5 分



省级及以上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或主流媒

体报道)

1 人次计 1 分,2 人次计 2 分, 3 人次计 3 分,4 人次计 4 分,

5 人次以上计 5 分。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主 流媒体相关

页面截屏

5 分



总分

15 分



备注:

1. 获奖条目按照区、市、省顺序排列,每个级别分别标注序列;佐证材料另行附页,对应前面的序列。

2. 同一项比赛,若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一项奖励,不重复计算。

获奖条目

获奖级别(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

获奖内容(省级及以上报道)

颁奖单位(报道单位)














































对应条目附佐证材料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了解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 2022-2023 年度德育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依据

本次考核以《镇海区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镇教〔2021〕20 号)中德育相关内容为主要内容和依据,对各中小学双年度德育(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的常规工作、制度建设、德育特色创建和德育成果等进行考核评估。

二、考核形式与办法

(一)申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另行上交材料,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评选成绩作为本次考核结果。

(二)其他学校考核形式及办法如下:

1.德育常规工作、制度建设等内容以《镇海区学校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镇教〔2021〕20 号)中的评价形式与办法为主,由第三方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组成。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50%。

2.德育特色创建相关内容由学校围绕班主任队*建设、德育小课建设、思政德育、志向教育、孝德礼仪教育、责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研学实践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等十二方面,自主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申报学校填写 “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附件1),考核组将根据申报材料,采用资料查看、实地调研、交流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35%。

3.德育成果由学校自主申报,申报学校填写“2022—2023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附件2),考核组将根据申报材料,查看相关佐证资料。该项占本次德育考核总分的15%。

三、考核时间

2024 年4 月—2024 年5月,具体由考核组安排通知。

请各校接到通知后,按德育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申报“五育并举德育特色校”且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再另行上交材料。其他学校完成学校2022—2023 年度德育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申报特色创建的学校同时上报附件1,申报德育成果的学校同时上报附件 2,于4月28日17:00 前将电子稿(含总结+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以学校命名, (略) 盘http://**:4443/link/326E72D3B9F*B49DBD9BAA*。联系人:蒋燕红(*),施佩佩(*)。

附件:1.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

2.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

(略) 镇海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1

2022-2023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特色创建申报表

学校名称


申报方向(十二选一)


项目名称


具 体 做 法 介 绍

(可附页)

已 有 成 果

(成果可用文字、图片等来体现)

影 响 力

(刊物发表、会议交流等,注明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附件 2

2022—2023 年度镇海区中小学德育成果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佐证材料

考核

分值

自评

情况说明

区级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

1-5 人次计 1 分,6-10 人次计 2分,11-15人次计 3分,16-20 人次计 4 分,20 人次以上计 5

分。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

5 分



市级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

1-3 人次计 1 分, 4-6 人次计 2 分,7-9 人次计 3 分,10-12 人次计 4 分,13 人次以上计 5

分。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

5 分



省级及以上获奖 (学生、教师、学 校等在德育方面 的获奖或主流媒

体报道)

1 人次计 1 分,2 人次计 2 分, 3 人次计 3 分,4 人次计 4 分,

5 人次以上计 5 分。

文件、奖状、 证书等复印 件或截图,主 流媒体相关

页面截屏

5 分



总分

15 分



备注:

1. 获奖条目按照区、市、省顺序排列,每个级别分别标注序列;佐证材料另行附页,对应前面的序列。

2. 同一项比赛,若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一项奖励,不重复计算。

获奖条目

获奖级别(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

获奖内容(省级及以上报道)

颁奖单位(报道单位)














































对应条目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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