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询比公告
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1.2 采购人: (略) 民政局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博星 (略)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编号:BXJL[2024]003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预算金额:*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10日8 时至2024年04月12日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博星 (略) (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武圣大厦3层)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359-*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5时00分;
(略) (略) 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高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星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359-*
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询比公告
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1.2 采购人: (略) 民政局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博星 (略)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编号:BXJL[2024]003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永济市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基坑降水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预算金额:*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4月10日8 时至2024年04月12日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博星 (略) (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武圣大厦3层)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359-*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份,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5时00分;
(略) (略) 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民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高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星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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