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永济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OSYJ-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承修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GBT15746.3-1995)、本地化服务,提供上门服务及救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户类别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以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04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 (略) 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359-*
移动电话:*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OSYJ-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承修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GBT15746.3-1995)、本地化服务,提供上门服务及救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户类别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以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04月17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13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14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会议室(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 (略) 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 (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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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禹都花园百合公寓505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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