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9.*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采购厨房商用电磁灶、电蒸饭柜、消毒柜、冰箱等设备设施,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6.服务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4月 11 日至2024年 4月17 日17:30时前(5个工作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微信同步);报名时需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
五、付款方式
1、项目全部实施完成经*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支付审定价款的80%;
2、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一年后经*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向*方付至审定价的95%;
3、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二年后经*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用信封装好,同投标文件一起交纳;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民政局
地址:阜宁县A座5楼
联系方式:曹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纳 (略)
地 址: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
联系方式:顾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科长 顾工
电 话: * *
2024年4月11日
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9.*元
4.采购需求:阜宁县民政局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长者幸福食堂睦邻点采购厨房商用电磁灶、电蒸饭柜、消毒柜、冰箱等设备设施,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营使用。
6.服务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4月 11 日至2024年 4月17 日17:30时前(5个工作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微信同步);报名时需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
五、付款方式
1、项目全部实施完成经*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支付审定价款的80%;
2、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一年后经*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向*方付至审定价的95%;
3、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二年后经*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用信封装好,同投标文件一起交纳;
2、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民政局
地址:阜宁县A座5楼
联系方式:曹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纳 (略)
地 址:阜宁县御景濠庭 (略) ( (略) 370号)
联系方式:顾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科长 顾工
电 话: * *
2024年4月11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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