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为加强我校校园消防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对维保服务进行公告,凡具备消防维保资质的供应商都可以踊跃报名。
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资质等)复印件;
②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询价表(自行下载,A4打印)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好,档案袋密封处加盖公章。
1、*方对*方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
2、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协助*方建立消防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方必须做好月、季、年度和突击等维护的记录,并到每年的年底或者*方迎接各类检查前将这些记录交于*方存档。
3、*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略) 制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及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工作。
4、消防硬件设施服务范围:宝应县实验初中( (略) 校区)所有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含编程、控制机柜及弱 (略) 、烟感、温感、控制模块);联动柜;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含防火门、卷帘、阀等);消防控制室及所有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等与消防有关的地表可见设施设备。如以上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由维保单位提出建议与学校会商后进行维修更换等。务必保证通过消防年检,按国家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的维护保养内容和实施方案,按要求进行月、季、年度的维护保养工作(附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及实施方案)。
5、对校园内所有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编号,在记载簿中注明灭火器位置、型号、充粉时间、到期时间、出厂时间、报废时间等。
6、服务要求:接到学校联系人报修电话,3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并修复。
7、维保质量要求:合格。
8、维保费用: 元/年(最高限价*元),本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累计200元以下的设备和易损件的更换费、税金(易损件更换费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等;不含单件200元及以上的设备和易损件的更换费,以及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测和设备维修费用如灭火器的定期检测充装等;设备及易损件是否需要维修和更换以学校认定为主。(维保内容仅限于地表可见部分,维修价格200 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及维修费用,由学校按正常采购程序调研并实施,维保单位不得干预。)
维保期限:2024年4月20日——2025年4月19日。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且全面保养维护四次后,*方向*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合同价款40%。剩余60%的余款在保养维护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结算时必须提供与中标单位名称相一致的正规税务发票。
9、报名时间:4月16日下午2:30--3:00。地点:西门会议室。
开标时间:4月16日下午3:00。
定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报价相同现场评委抽签决定。
10、联系方式:夏老师*,邵老师*
备注:1、必须具备相关消防系统维保资质才可以进行投标报价,需要勘察现场的在规定时间里勘察(勘察时间为4月15日上午8:30—11:00)。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2、中标人签订活动前需要提供关于任何经济、安全等方面纠纷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需要提供具体到学校维保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维保资格,并作为中标人单方面违约处理,对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予以没收。
宝应县实验初中校园消防系统
维护保养等询价表
为加强我校校园消防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对维保服务进行公告,凡具备消防维保资质的供应商都可以踊跃报名。
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消防系统维护保养资质等)复印件;
②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询价表(自行下载,A4打印)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好,档案袋密封处加盖公章。
1、*方对*方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
2、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协助*方建立消防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方必须做好月、季、年度和突击等维护的记录,并到每年的年底或者*方迎接各类检查前将这些记录交于*方存档。
3、*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略) 制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及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工作。
4、消防硬件设施服务范围:宝应县实验初中( (略) 校区)所有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含编程、控制机柜及弱 (略) 、烟感、温感、控制模块);联动柜;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含防火门、卷帘、阀等);消防控制室及所有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等与消防有关的地表可见设施设备。如以上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由维保单位提出建议与学校会商后进行维修更换等。务必保证通过消防年检,按国家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的维护保养内容和实施方案,按要求进行月、季、年度的维护保养工作(附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及实施方案)。
5、对校园内所有的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编号,在记载簿中注明灭火器位置、型号、充粉时间、到期时间、出厂时间、报废时间等。
6、服务要求:接到学校联系人报修电话,3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并修复。
7、维保质量要求:合格。
8、维保费用: 元/年(最高限价*元),本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和累计200元以下的设备和易损件的更换费、税金(易损件更换费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等;不含单件200元及以上的设备和易损件的更换费,以及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测和设备维修费用如灭火器的定期检测充装等;设备及易损件是否需要维修和更换以学校认定为主。(维保内容仅限于地表可见部分,维修价格200 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及维修费用,由学校按正常采购程序调研并实施,维保单位不得干预。)
维保期限:2024年4月20日——2025年4月19日。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且全面保养维护四次后,*方向*方支付维护保养费合同价款40%。剩余60%的余款在保养维护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结算时必须提供与中标单位名称相一致的正规税务发票。
9、报名时间:4月16日下午2:30--3:00。地点:西门会议室。
开标时间:4月16日下午3:00。
定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报价相同现场评委抽签决定。
10、联系方式:夏老师*,邵老师*
备注:1、必须具备相关消防系统维保资质才可以进行投标报价,需要勘察现场的在规定时间里勘察(勘察时间为4月15日上午8:30—11:00)。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2、中标人签订活动前需要提供关于任何经济、安全等方面纠纷与学校无关的承诺书;需要提供具体到学校维保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维保资格,并作为中标人单方面违约处理,对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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