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3破1号受理自贡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2024川03破1号受理自贡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略) (略)
公 告
本院根据自贡鸿苑房 (略) 的申请于2023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自贡鸿苑房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年3月11日指定四川泽仁 (略) 管理人。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5月12日前向自贡鸿苑房 (略) 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43号;联系人:秦帆*、陈云*;邮编*)。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处理。本院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管理人提前通知,请届时参加。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略) (略)
公 告
本院根据自贡鸿苑房 (略) 的申请于2023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自贡鸿苑房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年3月11日指定四川泽仁 (略) 管理人。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5月12日前向自贡鸿苑房 (略) 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43号;联系人:秦帆*、陈云*;邮编*)。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处理。本院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管理人提前通知,请届时参加。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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