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东学院教学实验室用化学试剂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4年辽东学院教学实验室用化学试剂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目概况
202 (略) 教学实验室用化学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
项目名称:202 (略) 教学实验室用化学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教学实验室提供化学试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且备案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具有有效《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危险化学品服务要求中应体现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有能力履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征集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电话: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澎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电 话: 0415-*
目概况
202 (略) 教学实验室用化学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
项目名称:202 (略) 教学实验室用化学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教学实验室提供化学试剂(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且备案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具有有效《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危险化学品服务要求中应体现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有能力履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征集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电话: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澎 (略)
地 址: (略) 振兴 (略) 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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