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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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6: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敖奇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敖奇;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辛维平;0471-*
附件:
附件1 承诺书.docx
附件2 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4Z-1016

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1项

本次采购主要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维护、柜台人员的使用指导以及日常巡检等。

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①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

方式:将获取磋商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联系方式:敖奇;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敖奇

电 话:  047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6: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敖奇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敖奇;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辛维平;0471-*
附件:
附件1 承诺书.docx
附件2 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YX24Z-1016

项目名称: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1项

本次采购主要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维护、柜台人员的使用指导以及日常巡检等。

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合同履约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①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

方式:将获取磋商文件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2)*@*63.com,经工作人员核对,对符合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向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1)。

注:(1)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原件指原发证机关所发的证件。扫描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须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

(2)要求“签字”的,需要对应主体亲笔签名,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无效。

(3)供应商需下载本公告附件2《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获取文件的资料一并提交。

(4)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以收取邮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将以上所有资料发送至内蒙古 (略) 的邮箱(*@*63.com),招标工作人员将对资料进行核对,资料齐全、无误,招标工作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并致电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地址: (略) 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联系方式:敖奇;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 (略)             

地 址: (略) 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方式:辛维平;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敖奇

电 话:  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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