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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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
(招标编号:XJHCRH-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乌鲁木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01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39 座温室大棚(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咨询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
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3、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做要求。4、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
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不做要求。6、财务要求:投标
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
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到乌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领取招标文件。
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
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鲁木 (略) 29 号
联 系 人:赵雅蓉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成 (略)
地 址: 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程玺铭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
(招标编号:XJHCRH-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乌鲁木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01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39 座温室大棚(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咨询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板房沟镇八家户村生态休闲农业园二期建设项目(EPC)-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
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级及以上资质。3、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做要求。4、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
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不做要求。6、财务要求:投标
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
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到乌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领取招标文件。
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
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鲁木 (略) 29 号
联 系 人:赵雅蓉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成 (略)
地 址: 新 (略) 水磨沟 (略)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程玺铭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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