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甲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尼玛县甲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尼玛县甲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HBJY-BX-*-2
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及及草场淹没补助,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比选项目名称:尼玛县*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监理;
2.2比选范围:尼玛县*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企业需在西藏 (略) (略) 备案并附截图。
3.4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报名
4.1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 2024年4月17日,每日上午10:00时-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湖北宜昌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告);
4.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地址: (略) 哈达滨河花园一排一栋3单元4楼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湖北宜昌 (略)
2024年4月14日
尼玛县甲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HBJY-BX-*-2
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及及草场淹没补助,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比选项目名称:尼玛县*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监理;
2.2比选范围:尼玛县*谷乡过扎村草场淹没牧户搬迁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企业需在西藏 (略) (略) 备案并附截图。
3.4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报名
4.1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 2024年4月17日,每日上午10:00时-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湖北宜昌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告);
4.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地址: (略) 哈达滨河花园一排一栋3单元4楼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湖北宜昌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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