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的采购公告
鼓楼区妇幼保健院关于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的采购公告
鼓楼 (略) 因门诊业务需要,计划对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的4个检验项目开展委托检测,需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2019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2018〕527号)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应标,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医学检验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采购单位:鼓楼 (略)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货比三家)
四、采购预算:1.*元以内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提交地点:
1.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4月15日08时3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鼓楼区洪 (略) 75号鼓楼 (略) 二楼会议室
5.文件递交地点:鼓楼区洪 (略) 75号鼓楼 (略) 二楼会议室
6.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六、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报名期内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须提供此件);
七、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开标当天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材料: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当天携带报价单(加盖公章);
投标材料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密封,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
附件: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医学检验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鼓楼 (略)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医学检验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
1.每天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送检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
2.送检标本的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安装远程查看外送标本检查结果的系统。
4.检测项目须使用合格的仪器设备和试剂。
5.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
6.免费提供送检项目使用的采血管及标本瓶(盒)等相应耗材。
7.若采购人对清单外项目进行送检供应商不得拒绝检测。
8.供应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人员透露检测信息。
9.检验结果质量可靠、准确。
10.检测项目清单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测份数 | 单价 | 总价 |
沙门菌、志贺菌培养及鉴定 | 培养法 | 600 | ||
*型肝炎抗体IgM测定 | 酶联免疫法 | 600 | ||
戊型肝炎抗体IgM测定 | 酶联免疫法 | 600 | ||
血清*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 速率法 | 600 |
备注:2024年度预计需完成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600人。表中检测份数为预估数量,具体按照成交后实际产生检测数量为准。
鼓楼 (略) 因门诊业务需要,计划对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的4个检验项目开展委托检测,需采购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根据鼓楼区财政局印发《2019年关于规范鼓楼区采购程序的通知》(鼓财〔2018〕527号)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应标,欢迎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医学检验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采购单位:鼓楼 (略)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货比三家)
四、采购预算:1.*元以内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提交地点:
1.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4月15日08时3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00分
4.开标地点:鼓楼区洪 (略) 75号鼓楼 (略) 二楼会议室
5.文件递交地点:鼓楼区洪 (略) 75号鼓楼 (略) 二楼会议室
6.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六、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报名期内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须提供此件);
七、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开标当天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材料: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当天携带报价单(加盖公章);
投标材料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加盖公章密封,封面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公章。
附件: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医学检验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鼓楼 (略)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相关医学检验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
1.每天适时由专业专职的接收员上门负责送检标本的规范收集、保存与分装。
2.送检标本的运输保管过程中若出现影响标本检验质量的情形,所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安装远程查看外送标本检查结果的系统。
4.检测项目须使用合格的仪器设备和试剂。
5.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样本及资料的保存,便于检验结果的追溯。
6.免费提供送检项目使用的采血管及标本瓶(盒)等相应耗材。
7.若采购人对清单外项目进行送检供应商不得拒绝检测。
8.供应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人员透露检测信息。
9.检验结果质量可靠、准确。
10.检测项目清单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测份数 | 单价 | 总价 |
沙门菌、志贺菌培养及鉴定 | 培养法 | 600 | ||
*型肝炎抗体IgM测定 | 酶联免疫法 | 600 | ||
戊型肝炎抗体IgM测定 | 酶联免疫法 | 600 | ||
血清*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 速率法 | 600 |
备注:2024年度预计需完成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600人。表中检测份数为预估数量,具体按照成交后实际产生检测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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