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公安局新仓**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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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安局新仓**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新仓镇人民政府( (略) 社区保安队新仓分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新仓**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建设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为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应用基层公安机关可视化远程取证经验做法,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略) 公安厅法制总队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的通知》、《 (略) 可视化远程取证工作的规定(试行)》建设要求,需在办案部门办公区、办案区建设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故新仓**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项目建设需采购一批硬件、软件设备。拟就本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预算金额60万元,整体委托杭 (略) 为实施单位。

五.预算经费:60万元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一、此两项 (略) 公安局坚持“减负增效为本”改革理念,坚持利民惠警工作导向,充分应用视频会议、移动通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 (略) 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和看守所作为一盘棋统筹考虑而提出的建设项目,建成远程取证(包括远程讯问、远程询问、远程辨认等)、远程办案(包括远程见证、远程告知等)工作网络和智能办案(智能存取管理设备、网络摄像机、智能电子防拆腕带等)相关智能软件及设备, (略) 局与县局、县局与县局、所队与所队间互联互通、互帮互助的办案协作机制,能够助推公安内部“最多跑一次”,从而 (略) 公安办案资源,实现“三个最大限度”工作目标(即最大限度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最大限度提升民警获得感,最大限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应用平台是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的子系统建成于2019年5月,平台开发方为 (略) ,考虑到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建设需保密性、稳定性、兼容性等具体要求,为满足互联互通、互帮互助的办案机制, (略) 场考察和实地调研认为杭 (略) 生产的远程取证设备符合远程取证室兼容性、稳定性、保密性等各项要求,最符合远程提审、办案取证需要; (略) 生产的相关软件及智能设备符合智能办案区兼容性、稳定性、保密性等各项要求,最符合智能办案需要。

三、本项目与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对接开发,且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和远程审讯办案系统均由 (略) 开发。同时需要满足兼容性、安全性等特点,系统数据 (略) 厅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为保证两个系统的兼容性、一致性,节约项目应用开发时间和资金。而现阶段嘉兴地区 (略) 的嘉兴地区总代理为杭 (略) 。

八.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名单:

一、评审人员意见: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建议由杭 (略) 实施。

二、专业人员名单:罗红进( (略) 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瞿爱军( (略) 公安局、高级工程师)、沈陈胤( (略) 公安局、新仓**所长)。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杭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500号3号楼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同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十一.采购人、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新仓镇人民政府( (略) 社区保安队新仓分队)

地点: (略) 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573-*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点: (略) 望湖路318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附件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新仓镇人民政府( (略) 社区保安队新仓分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新仓**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建设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为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广应用基层公安机关可视化远程取证经验做法,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略) 公安厅法制总队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二期的通知》、《 (略) 可视化远程取证工作的规定(试行)》建设要求,需在办案部门办公区、办案区建设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故新仓**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项目建设需采购一批硬件、软件设备。拟就本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预算金额60万元,整体委托杭 (略) 为实施单位。

五.预算经费:60万元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一、此两项 (略) 公安局坚持“减负增效为本”改革理念,坚持利民惠警工作导向,充分应用视频会议、移动通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 (略) 公安机关各办案部门和看守所作为一盘棋统筹考虑而提出的建设项目,建成远程取证(包括远程讯问、远程询问、远程辨认等)、远程办案(包括远程见证、远程告知等)工作网络和智能办案(智能存取管理设备、网络摄像机、智能电子防拆腕带等)相关智能软件及设备, (略) 局与县局、县局与县局、所队与所队间互联互通、互帮互助的办案协作机制,能够助推公安内部“最多跑一次”,从而 (略) 公安办案资源,实现“三个最大限度”工作目标(即最大限度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最大限度提升民警获得感,最大限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应用平台是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的子系统建成于2019年5月,平台开发方为 (略) ,考虑到远程取证室、智能办案区建设需保密性、稳定性、兼容性等具体要求,为满足互联互通、互帮互助的办案机制, (略) 场考察和实地调研认为杭 (略) 生产的远程取证设备符合远程取证室兼容性、稳定性、保密性等各项要求,最符合远程提审、办案取证需要; (略) 生产的相关软件及智能设备符合智能办案区兼容性、稳定性、保密性等各项要求,最符合智能办案需要。

三、本项目与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对接开发,且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和远程审讯办案系统均由 (略) 开发。同时需要满足兼容性、安全性等特点,系统数据 (略) 厅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为保证两个系统的兼容性、一致性,节约项目应用开发时间和资金。而现阶段嘉兴地区 (略) 的嘉兴地区总代理为杭 (略) 。

八.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名单:

一、评审人员意见: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建议由杭 (略) 实施。

二、专业人员名单:罗红进( (略) 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瞿爱军( (略) 公安局、高级工程师)、沈陈胤( (略) 公安局、新仓**所长)。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杭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街道秋溢路500号3号楼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同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十一.采购人、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新仓镇人民政府( (略) 社区保安队新仓分队)

地点: (略) 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573-*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点: (略) 望湖路318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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