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年度来宾市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来宾市财政局关于年度来宾市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入围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2〕47号)等有关要求,我局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了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以下简称:入围供应商,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的适用范围及有效期限
(一)适用范围
1. (略) 本级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务车辆使用财政性资金维修的(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专项维修等与车辆维修有关的项目),均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2.特殊情形的公务车辆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
①采购人新购置的车辆,在其约定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维修企业进行免费或付费维护保养。
(略) 以外发生故障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入围供应商处进行维修, (略) 公务用车非框架协议维修申报表(附件2), (略) 财政局审核同意的车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入围供应商以外的维修处进行维修。
③市本级预算单位的派出(派驻) (略) 本级直管的下级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入围供应商处进行维修,也可按就近原则等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维修供应商。
(二)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有效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止,到 (略) 财政局视本框架协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有效期。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供应商到期后至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起始间,采购人发生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二、采购流程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维修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与入围供应商在其公布的承诺优惠率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固定服务期限的合同,也可以按车辆单次送修方式选择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
(一) (略) 的采购流程
按2023年印发的《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相关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来财采〔2023〕23号)执行。
(二)车辆送修
采购人车辆维修时,应提供统一格式的《 (略) 本级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送修单》(附件3)。
(三)维修结算
入围供应商按征集文件给予采购人维修服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行与定点供应商结算(附件4)。
三、监督管理及违约处理
(一)监督管理
(略) 财政局属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框架协议项目征集人,负责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入围供应商必须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入围供应商拒不履行框架协议义务的, (略) 财政局有权依法解除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
(二)违约处理
入围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略) 财政局取消其入围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修车单位车辆维修业务;
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使用劣质维修材料;
3.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经查实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的;
4.经查实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的;
5.经查实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的;
6.经查实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的;
7.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
8.维修材 (略) 场价的,或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非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资质、维修车型等服务完全可比的条件下,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维修报价明显偏高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市 (略) 站的“政府信息公开-采购信息公告”栏目查阅《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情况表》。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优惠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动,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在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或入围供应商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未尽事宜,请联系:0772-*、0772-*。
附件:1-1.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情况表
1-2.入围供应商服务标准及技术保障
2. (略) 公务用车非框架协议维修申报表
3. (略) 本级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送修单
4. (略) 本级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维修结算单
(略) 财政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1
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 | 中标服务商 | 零配件 加价率% | 工时费 优惠率%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略) 兴宾区凯明达汽车修理厂 | 2 | 15 | 联系人:陈仁认 电话:* | (略) 兴宾区盘古大 (略) (略) 场 |
2 | 广西来宾 (略) | 8 | 15 | 联系人:江科武 电话:* | (略) 兴 (略) 东100号 |
3 | (略) 兴宾区东山汽车维修中心 | 5 | 15 | 联系人:吕凤云 电话:* | (略) 兴宾区维林大道鱼苗场内 |
4 | (略) (略) | 6 | 10 | 联系人:黄崇享 电话:* | 华侨大道与 (略) 交叉西北侧 |
5 | (略) (略) | 10 | 15 | 联系人:曾馒婷 电话:* | (略) 来华中心区新侨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6 | (略) 鑫森 (略) | 8 | 15 | 联系人:杨坤兴 电话:* | (略) 兴 (略) 38号 |
附件1-2
入围供应商服务标准及技术保障
(一)服务标准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入围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2〕47号)等有关要求,我局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了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以下简称:入围供应商,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的适用范围及有效期限
(一)适用范围
1. (略) 本级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务车辆使用财政性资金维修的(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专项维修等与车辆维修有关的项目),均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2.特殊情形的公务车辆维修服务的有关规定:
①采购人新购置的车辆,在其约定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维修企业进行免费或付费维护保养。
(略) 以外发生故障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入围供应商处进行维修, (略) 公务用车非框架协议维修申报表(附件2), (略) 财政局审核同意的车辆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入围供应商以外的维修处进行维修。
③市本级预算单位的派出(派驻) (略) 本级直管的下级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到入围供应商处进行维修,也可按就近原则等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维修供应商。
(二)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有效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止,到 (略) 财政局视本框架协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有效期。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2-2023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供应商到期后至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起始间,采购人发生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二、采购流程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维修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与入围供应商在其公布的承诺优惠率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固定服务期限的合同,也可以按车辆单次送修方式选择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
(一) (略) 的采购流程
按2023年印发的《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务车辆相关集中采购品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来财采〔2023〕23号)执行。
(二)车辆送修
采购人车辆维修时,应提供统一格式的《 (略) 本级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送修单》(附件3)。
(三)维修结算
入围供应商按征集文件给予采购人维修服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行与定点供应商结算(附件4)。
三、监督管理及违约处理
(一)监督管理
(略) 财政局属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框架协议项目征集人,负责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入围供应商必须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入围供应商拒不履行框架协议义务的, (略) 财政局有权依法解除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
(二)违约处理
入围供应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 (略) 财政局取消其入围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修车单位车辆维修业务;
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使用劣质维修材料;
3.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经查实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的;
4.经查实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的;
5.经查实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的;
6.经查实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的;
7.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
8.维修材 (略) 场价的,或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非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资质、维修车型等服务完全可比的条件下,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维修报价明显偏高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市 (略) 站的“政府信息公开-采购信息公告”栏目查阅《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情况表》。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优惠价格等信息发生变动,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在执行本框架协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或入围供应商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未尽事宜,请联系:0772-*、0772-*。
附件:1-1.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情况表
1-2.入围供应商服务标准及技术保障
2. (略) 公务用车非框架协议维修申报表
3. (略) 本级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送修单
4. (略) 本级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维修结算单
(略) 财政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1
2024-202 (略) 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情况表
序号 | 中标服务商 | 零配件 加价率% | 工时费 优惠率%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略) 兴宾区凯明达汽车修理厂 | 2 | 15 | 联系人:陈仁认 电话:* | (略) 兴宾区盘古大 (略) (略) 场 |
2 | 广西来宾 (略) | 8 | 15 | 联系人:江科武 电话:* | (略) 兴 (略) 东100号 |
3 | (略) 兴宾区东山汽车维修中心 | 5 | 15 | 联系人:吕凤云 电话:* | (略) 兴宾区维林大道鱼苗场内 |
4 | (略) (略) | 6 | 10 | 联系人:黄崇享 电话:* | 华侨大道与 (略) 交叉西北侧 |
5 | (略) (略) | 10 | 15 | 联系人:曾馒婷 电话:* | (略) 来华中心区新侨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6 | (略) 鑫森 (略) | 8 | 15 | 联系人:杨坤兴 电话:* | (略) 兴 (略) 38号 |
附件1-2
入围供应商服务标准及技术保障
(一)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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