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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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长宁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6:58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30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家豪
项目联系电话 **8015
采购单位 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 (略) 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长 (略) 1203弄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韦家豪**8015

  上海上审 (略) 受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SCC/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家豪

项目联系电话:**8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长 (略) 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家豪**80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 (略) 1203弄4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海上审 (略) 受委托,对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竞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响应单位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5.响应单位具有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培训资质;

6.响应单位具备合法专属隔离空域,且安全专用的室外飞行练习场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SCC/B*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12名学员开展CAAC无人机驾驶员考证培训,预算金额2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

6、服务期限:详见具体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04月16日至 2024年04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单位可在上述时间段内携以下材 (略) 1203弄45号北楼1楼进行现场验证:(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5)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培训资质;

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4-16至2024-04-18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活动。

3.获取比选文件其他说明:

3.1比选文件工本费: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号09:3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长 (略) 1203弄45号北楼会议室。

2、随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略) (http://**)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长 (略) 999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审 (略)

地址: (略) 长 (略) 1203弄45号

邮编:*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8015

传真:*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本次采购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长宁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6:58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30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家豪
项目联系电话 **8015
采购单位 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 (略) 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长 (略) 1203弄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韦家豪**8015

  上海上审 (略) 受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SCC/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家豪

项目联系电话:**8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长 (略) 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家豪**80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 (略) 1203弄4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海上审 (略) 受委托,对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竞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响应单位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5.响应单位具有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培训资质;

6.响应单位具备合法专属隔离空域,且安全专用的室外飞行练习场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SCC/B*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12名学员开展CAAC无人机驾驶员考证培训,预算金额2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

6、服务期限:详见具体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1.合格供应商可于2024年04月16日至 2024年04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单位可在上述时间段内携以下材 (略) 1203弄45号北楼1楼进行现场验证:(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5)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培训资质;

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4-16至2024-04-18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活动。

3.获取比选文件其他说明:

3.1比选文件工本费: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号09:3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长 (略) 1203弄45号北楼会议室。

2、随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 (略) (http://**)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长 (略) 999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审 (略)

地址: (略) 长 (略) 1203弄45号

邮编:*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8015

传真:*

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本次采购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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