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16:2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虹、林艳彬、李美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楼 (略) 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兢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虹、林艳彬、李美金、0591-* |
项目概况
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C-*
项目名称: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88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1 | *.00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兢成 (略)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商在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鼓楼 (略) 20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兢成 (略)
地 址: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联系方式:张虹、林艳彬、李美金、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虹、林艳彬、李美金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16:2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虹、林艳彬、李美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鼓楼 (略) 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兢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虹、林艳彬、李美金、0591-* |
项目概况
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C-*
项目名称: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88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驾管所考试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1 | *.00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兢成 (略)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商在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鼓楼 (略) 20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兢成 (略)
地 址: (略) 晋 (略) 2号珠宝城1#楼B区第十层北侧
联系方式:张虹、林艳彬、李美金、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虹、林艳彬、李美金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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