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澄迈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澄迈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琼府办〔2021〕74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64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县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确保2024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遴选5个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公告。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澄迈县辖区内,有关粮食、瓜菜、热带水果种植产业的基地、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租地合同书等申报材料。
2.县农技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意见予以认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并进行公示。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年以上。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地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
3.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员,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 (略) 校技术合作机制,基地要与省级以 (略) 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推广、培训作用。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配合县农技中心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总结。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农技中心 (略) 校或技术力量雄厚单位对基地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示范推广。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澄迈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地??址:金江 (略) 1号,邮箱:*@*63.com
联系人:黄生
电 ?话:* ???*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4月15日
澄迈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实施总体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琼府办〔2021〕74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64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县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确保2024年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遴选5个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公告。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澄迈县辖区内,有关粮食、瓜菜、热带水果种植产业的基地、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租地合同书等申报材料。
2.县农技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意见予以认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并进行公示。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年以上。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地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
3.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员,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 (略) 校技术合作机制,基地要与省级以 (略) 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推广、培训作用。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配合县农技中心做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总结。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农技中心 (略) 校或技术力量雄厚单位对基地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示范推广。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向澄迈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地??址:金江 (略) 1号,邮箱:*@*63.com
联系人:黄生
电 ?话:* ???*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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