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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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项目公告

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T*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三峡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本项目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等药剂采购;

主要包含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所需的聚*烯酰胺等药剂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技术指导、药剂检测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送货量以项目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次交货。

标段二: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

主要包含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所需的次氯酸钠、工业盐、生石灰、氢氧化钠、消泡剂、熟石灰等药剂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技术指导、药剂检测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送货量以项目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次交货。

2.2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卸至储罐或容器内)及卸货期间的安全责任,且承担卸车安全责任。

2.3计划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第一批货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买方正式交货通知7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其余批次在接到正式交货通知4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合同物资交货期至2025年10月(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交货期)。

2.4采购物资跨域(如重庆、云南、四川、贵州、江苏、安徽等)调货,调货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价格以邻近区域单价结算,不执行价差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等药剂采购项目;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烯酰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聚*烯酰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报价;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金额不低于*元的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清单需至少包含聚*烯酰胺)、不低于*元的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顾客意见反馈表(能反应药剂使用效果);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价,须提供不低于*元的供货发票用于证明合同价格;

(3)财务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生产制造商需具备聚*烯酰胺(絮凝剂)年产能不低于*吨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相关产能证明文件(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发改委的备案文件或发改委批复的节能报告等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标段二: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次氯酸钠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报价;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金额不低于*元的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清单须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工业盐、生石灰、氢氧化钠、消泡剂、熟石灰中任意一种)、不低于*元的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顾客意见反馈表(能反应药剂使用效果);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价,可提供不低于*元的供货发票用于证明合同价格;

(4)财务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 (略) ,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 (略) 的提示 (略) 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7. (略) 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略) 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 (略) (网址:http://**)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 t“5.1 竞争性谈判项目” ¨“5.2 询价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 (略) 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三峡 (略)

采购代理:三峡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C座8楼

地址: (略) 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18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电话:0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ttp://**

电子邮箱:*@*ttp://**

采购监督:长江三峡 (略)

(略) 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 027-8256 1105

电 话:400-665-1995转2

电子邮箱:*@*ttp://**

,江苏,安徽,湖北, (略) ,洪山区,重庆, (略) ,渝北区,四川,贵州,云南,黄山,武汉,重庆,027-8

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T*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三峡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本项目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等药剂采购;

主要包含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所需的聚*烯酰胺等药剂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技术指导、药剂检测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送货量以项目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次交货。

标段二: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

主要包含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所需的次氯酸钠、工业盐、生石灰、氢氧化钠、消泡剂、熟石灰等药剂的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运输、卸车、交验、技术指导、药剂检测及质保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实际送货量以项目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次交货。

2.2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物资的卸车(卸至储罐或容器内)及卸货期间的安全责任,且承担卸车安全责任。

2.3计划交货时间:本项目所有合同物资分批次交货,第一批货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买方正式交货通知7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其余批次在接到正式交货通知4天内开始按需交货,合同物资交货期至2025年10月(买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合同交货期)。

2.4采购物资跨域(如重庆、云南、四川、贵州、江苏、安徽等)调货,调货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价格以邻近区域单价结算,不执行价差调整。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聚*烯酰胺等药剂采购项目;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聚*烯酰胺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聚*烯酰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报价;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金额不低于*元的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清单需至少包含聚*烯酰胺)、不低于*元的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顾客意见反馈表(能反应药剂使用效果);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价,须提供不低于*元的供货发票用于证明合同价格;

(3)财务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生产制造商需具备聚*烯酰胺(絮凝剂)年产能不低于*吨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相关产能证明文件(如:生态环境局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发改委的备案文件或发改委批复的节能报告等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标段二:长江大保护中游区域2024年-2025年次氯酸钠等药剂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次氯酸钠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次氯酸钠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生产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报价;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金额不低于*元的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清单须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工业盐、生石灰、氢氧化钠、消泡剂、熟石灰中任意一种)、不低于*元的合同内物资的供货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顾客意见反馈表(能反应药剂使用效果);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总价,可提供不低于*元的供货发票用于证明合同价格;

(4)财务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 (略) ”)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 (略) ,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5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 (略) 的提示 (略) 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7. (略) 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略) 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 (略) (网址:http://**)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 t“5.1 竞争性谈判项目” ¨“5.2 询价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 (略) 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三峡 (略)

采购代理:三峡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C座8楼

地址: (略) 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18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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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电话:02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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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ttp://**

电子邮箱:*@*ttp://**

采购监督:长江三峡 (略)

(略) 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电话: 027-8256 1105

电 话:400-665-1995转2

电子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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