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采购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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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4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B-2024-1007

项目名称: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具备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方式:线下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4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若为三证合一的,则只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平山区司法局

地址: (略) 平山区胜利路30栋

联系方式:刘旭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高猛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


(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4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B-2024-1007

项目名称:采购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支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具备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方式:线下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4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若为三证合一的,则只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律师事务所职业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平山区司法局

地址: (略) 平山区胜利路30栋

联系方式:刘旭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高猛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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