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部分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部分建筑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 (略) 精神卫生中心
2、项目名称: (略) 精神卫生 (略) 区部分建筑拆除工程
3、项目地点: (略) 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 (略) 精神卫生 (略) 区内)
4、项目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190.53㎡,拆除垃圾由中标单位清运。
编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1 | 旧食堂后建筑 | 147.95 |
2 | 石头房子外偏棚 | 16.50 |
3 | 污水处理站泵房 | 26.08 |
合计 | 190.53 |
5、实施工期:15日历天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工程限价:¥2.70万元(*万*仟元整)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
包括不限于拆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及设备费、拆除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费、拆除及出渣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动焊、动火等)并承担相应费用、防尘降噪费、场地清理费、相邻建筑及设施保护费(及因施工造成损坏的修复费)、拆除垃圾转运费、渣场费、各种保险费(含人身意外险)等所有费用。
中标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评标
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中标人。
4、其他
(1)中标人需在评审现场缴纳保证金2000元整,如未中标该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如中标,该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施工结束后无息退换。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指令进场实施拆除工作,逾期1天罚款1000元,保证金扣除完后失去中标资格。
(3)付款方式及结算:
合同价款为包干价,如实际拆除建筑面积有变化,按合同价/招标拆除建筑面积*实际拆除建筑面积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
(4)招标单位在施工前将拆除建筑内水、电、气、设施等拆除。
5、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自拟)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
(1)上述资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份数1份。
(3)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装入自备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 9 时 00 分至9 时3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矿山坡51#)4号楼5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3- *
2024年4 月 15日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 (略) 精神卫生中心
2、项目名称: (略) 精神卫生 (略) 区部分建筑拆除工程
3、项目地点: (略) 沙坪坝区歌乐山矿山坡#( (略) 精神卫生 (略) 区内)
4、项目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190.53㎡,拆除垃圾由中标单位清运。
编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 |
1 | 旧食堂后建筑 | 147.95 |
2 | 石头房子外偏棚 | 16.50 |
3 | 污水处理站泵房 | 26.08 |
合计 | 190.53 |
5、实施工期:15日历天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工程限价:¥2.70万元(*万*仟元整)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
包括不限于拆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及设备费、拆除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费、拆除及出渣等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动焊、动火等)并承担相应费用、防尘降噪费、场地清理费、相邻建筑及设施保护费(及因施工造成损坏的修复费)、拆除垃圾转运费、渣场费、各种保险费(含人身意外险)等所有费用。
中标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评标
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招标单位组织评标,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中标人。
4、其他
(1)中标人需在评审现场缴纳保证金2000元整,如未中标该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如中标,该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施工结束后无息退换。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指令进场实施拆除工作,逾期1天罚款1000元,保证金扣除完后失去中标资格。
(3)付款方式及结算:
合同价款为包干价,如实际拆除建筑面积有变化,按合同价/招标拆除建筑面积*实际拆除建筑面积结算。
完工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及支付申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
(4)招标单位在施工前将拆除建筑内水、电、气、设施等拆除。
5、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格式自拟)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
(1)上述资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份数1份。
(3)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装入自备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 9 时 00 分至9 时30分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矿山坡51#)4号楼5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3- *
2024年4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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