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二线樟湘潭联络线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工业电视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及西二线南昌分输压气站防爆扩音系统更新改造项目-非招标公告
西二线樟湘潭联络线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工业电视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及西二线南昌分输压气站防爆扩音系统更新改造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自2011年投产,为模拟视频监控系统,经过多年运行,由于设备老化,硬件配置较低,日常操控落后,摄像头监控画面分辨率较低,不具备夜视功能。工业电视系统所使用的视频传输同轴电缆、信号控制电缆、电源线等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每次春、秋检和月巡检时对同轴电缆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在使用 (略) 的情况下测试数值为2-3欧姆间,标准是≤1欧姆,传输性能下降,前端设备与后端设备间的监控质量不同步,即前端摄像头监控画面输出测试正常,后端显视的监控画面模糊,后端操作前端云台时出现卡顿、延时或不能操作。且根据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等使用规范要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已达到更换年限。 南昌站防爆扩音系统原有设计声光信号覆盖范围不全,设备冗余不足,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运行要求,按照集团《通信专业三年滚动规划》及《 (略) 防爆扩音系统建设实施要求》相关要求,建议对原有防爆扩音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以满足防爆扩音系统报警声信号应覆盖室内外所有区域(包括与场(站)合建的维抢修等机构),光信号应覆盖重点区域。 为了确保场站安防系统完整,需要对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及南昌压气站防爆扩音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使场站物防技防措施能够满足日常安保监视要求。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工业电视及南昌站防爆扩音更新改造
施工内容: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自2011年投产,为模拟视频监控系统,经过多年运行,由于设备老化,硬件配置较低,日常操控落后,摄像头监控画面分辨率较低,不具备夜视功能。工业电视系统所使用的视频传输同轴电缆、信号控制电缆、电源线等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每次春、秋检和月巡检时对同轴电缆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在使用 (略) 的情况下测试数值为2-3欧姆间,标准是≤1欧姆,传输性能下降,前端设备与后端设备间的监控质量不同步,即前端摄像头监控画面输出测试正常,后端显视的监控画面模糊,后端操作前端云台时出现卡顿、延时或不能操作。且根据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等使用规范要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已达到更换年限。 南昌站防爆扩音系统原有设计声光信号覆盖范围不全,设备冗余不足,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运行要求,按照集团《通信专业三年滚动规划》及《 (略) 防爆扩音系统建设实施要求》相关要求,建议对原有防爆扩音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以满足防爆扩音系统报警声信号应覆盖室内外所有区域(包括与场(站)合建的维抢修等机构),光信号应覆盖重点区域。 为了确保场站安防系统完整,需要对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及南昌压气站防爆扩音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使场站物防技防措施能够满足日常安保监视要求。
三、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2 响应人资质要求 3.2.1需具有以下任一项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2 响应人须具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如2023年尚未出具的提交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则上财务报表复印件上应有企业和事务所双方的公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主体不能提交审计报告(含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需要就此事项专门说明,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复的财务决算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如2023年尚未出具的提交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类似) 安防系统(工业电视、周界报警、防爆扩音等)改造类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 2021 年1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书) 3.5.2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略) 网址:http://**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需承诺拟配备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6.2项目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联系人:冯友琪
联系电话: *
邮箱:*@*ttp://**
一、概述
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自2011年投产,为模拟视频监控系统,经过多年运行,由于设备老化,硬件配置较低,日常操控落后,摄像头监控画面分辨率较低,不具备夜视功能。工业电视系统所使用的视频传输同轴电缆、信号控制电缆、电源线等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每次春、秋检和月巡检时对同轴电缆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在使用 (略) 的情况下测试数值为2-3欧姆间,标准是≤1欧姆,传输性能下降,前端设备与后端设备间的监控质量不同步,即前端摄像头监控画面输出测试正常,后端显视的监控画面模糊,后端操作前端云台时出现卡顿、延时或不能操作。且根据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等使用规范要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已达到更换年限。 南昌站防爆扩音系统原有设计声光信号覆盖范围不全,设备冗余不足,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运行要求,按照集团《通信专业三年滚动规划》及《 (略) 防爆扩音系统建设实施要求》相关要求,建议对原有防爆扩音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以满足防爆扩音系统报警声信号应覆盖室内外所有区域(包括与场(站)合建的维抢修等机构),光信号应覆盖重点区域。 为了确保场站安防系统完整,需要对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及南昌压气站防爆扩音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使场站物防技防措施能够满足日常安保监视要求。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工业电视及南昌站防爆扩音更新改造
施工内容: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自2011年投产,为模拟视频监控系统,经过多年运行,由于设备老化,硬件配置较低,日常操控落后,摄像头监控画面分辨率较低,不具备夜视功能。工业电视系统所使用的视频传输同轴电缆、信号控制电缆、电源线等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每次春、秋检和月巡检时对同轴电缆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在使用 (略) 的情况下测试数值为2-3欧姆间,标准是≤1欧姆,传输性能下降,前端设备与后端设备间的监控质量不同步,即前端摄像头监控画面输出测试正常,后端显视的监控画面模糊,后端操作前端云台时出现卡顿、延时或不能操作。且根据公司仪器、仪表、设备等使用规范要求,工业电视系统设备已达到更换年限。 南昌站防爆扩音系统原有设计声光信号覆盖范围不全,设备冗余不足,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运行要求,按照集团《通信专业三年滚动规划》及《 (略) 防爆扩音系统建设实施要求》相关要求,建议对原有防爆扩音系统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以满足防爆扩音系统报警声信号应覆盖室内外所有区域(包括与场(站)合建的维抢修等机构),光信号应覆盖重点区域。 为了确保场站安防系统完整,需要对樟树站、新余站、宜春站3座站场工业电视系统及南昌压气站防爆扩音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使场站物防技防措施能够满足日常安保监视要求。
三、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2 响应人资质要求 3.2.1需具有以下任一项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2 响应人须具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3年度(如2023年尚未出具的提交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则上财务报表复印件上应有企业和事务所双方的公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主体不能提交审计报告(含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需要就此事项专门说明,并提供上级部门批复的财务决算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如2023年尚未出具的提交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类似) 安防系统(工业电视、周界报警、防爆扩音等)改造类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 2021 年1 月 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书) 3.5.2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略) (略) 网址:http://**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需承诺拟配备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6.2项目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联系人:冯友琪
联系电话: *
邮箱:*@*ttp://**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