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辽宁省沈阳市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辽宁省沈阳市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 13: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铁西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省 (略) 同时线上递交) | ||
预算金额 | ¥2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南大街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工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浑南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先生 * |
项目概况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仅面向于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线上获取
方式:辽宁 (略) 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铁西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省 (略) 同时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 (略) 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请 (略) 上领取文件时,在领取文件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4.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南大街57号
联系方式:郑工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
联系方式:宋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 13: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铁西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省 (略) 同时线上递交) | ||
预算金额 | ¥2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南大街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工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浑南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宋先生 * |
项目概况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队站营房改造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时间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仅面向于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线上获取
方式:辽宁 (略) 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铁西 (略) 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省 (略) 同时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 (略) 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请 (略) 上领取文件时,在领取文件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4.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南大街57号
联系方式:郑工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浑南区
联系方式:宋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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