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评估机构备选库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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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立评估机构备选库的方案

  根据业务需要,为规范我司资产评估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决定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 (略) 进行报名投标,通过评审后入围备选库的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机构备选库期限

  期限为1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备选评估机构入库数量

  5家评估机构。

  三、评估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评估服务收费报价均为含税价;

  2.资产评估服务费用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账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为计费额度,以《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明确的行业标准为基价不超过42%(4.2折)计取(标准有调整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基准价(‰)

  1

  100以下(含100)

  8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含*)

  0.75

  5

  *以上-*(含*)

  0.15

  6

  *以上

  0.1

  3.房地产(土地)估价服务费用按评估价计算,以《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明确的行业标准为基价不超过42%(4.2折)计取(标准有调整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序号

  房地产估价总额

  (万元)

  常规估价项目

  征收分户估价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4

  5

  2

  101-1000

  2

  3

  3

  1001-2000

  1.4

  2

  4

  2001-5000

  0.7

  1

  5

  5001-8000

  0.4

  0.6

  6

  8001-*

  0.2

  0.3

  7

  *以上

  0.1

  0.2

  8

  最低收费标准

  1000元/宗

  4.房地产租金估价服务费用按月租金评估价计算,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文件,以下表控制价不超过70%(7折)计取;

  序号

  评估月租金(元)

  控制价(元)

  1

  2000元以下

  2000

  2

  2001-5000

  3000

  3

  5001-8000

  4000

  4

  8001-*

  5000

  5

  *-*

  8000

  6

  *-*

  *

  7

  *-*

  *

  8

  *以上

  *

  注:报价最终与业主确认为准。

  5.付费方式

  工作成果经我司确认后,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出具评估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将一次性支付评估项目服务费;

  四、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

  (二)应同时持有财政部主管部门资产评估备案证明资料、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福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备案证明资料;

  (三)应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近1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五) (略) 的经济行为 (略) 场信息,具有评估行业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历史评估业绩,具有大中型项目评估工作相关经验;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报名材料

  (一)《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履约承诺书;

  (六)各类执业人员介绍及相关资格证书;

  (七)最近一年承接过国有企业委托的资产评估项目,至少5项,须提供委托合同文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注:报名人应将上述文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装在密封的牛皮纸文件袋内,并加盖密封章及投标单位公章。

  六、评审人员及评审原则

  由涉及资产评 (略) 委派人员组成评审团,评审人员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材料进行评选,最终取前5名入库。

  七、入库机构定标方式

  每项评估业务我司将以随机抽取方式从评估机构备选库中选定1家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业务(需公开招标的专项项目除外);

  八、入库机构在期限内有下列情形的将被移除出库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在评估过程中因不适当履行职责而使买受人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或致使*方声誉受损的。

  3.在受托进行评估活动中,拒不服从*方监督管理的。

  4.被注销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质。

  5.拒绝接受单项资产评估委托。

  6.三次(含三次)以上不按时完成评估或无故拖延评估。

  7.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行业操守等行为。

  九、时间安排及要求

  凡有意从事我司委托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我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

  地址:翔 (略) 808号8楼资产运营部

   (略) (略)

  2024年4月16日

  根据业务需要,为规范我司资产评估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决定建立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 (略) 进行报名投标,通过评审后入围备选库的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机构备选库期限

  期限为1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备选评估机构入库数量

  5家评估机构。

  三、评估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评估服务收费报价均为含税价;

  2.资产评估服务费用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账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为计费额度,以《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明确的行业标准为基价不超过42%(4.2折)计取(标准有调整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基准价(‰)

  1

  100以下(含100)

  8

  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

  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

  4

  5000以上-*(含*)

  0.75

  5

  *以上-*(含*)

  0.15

  6

  *以上

  0.1

  3.房地产(土地)估价服务费用按评估价计算,以《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明确的行业标准为基价不超过42%(4.2折)计取(标准有调整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序号

  房地产估价总额

  (万元)

  常规估价项目

  征收分户估价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4

  5

  2

  101-1000

  2

  3

  3

  1001-2000

  1.4

  2

  4

  2001-5000

  0.7

  1

  5

  5001-8000

  0.4

  0.6

  6

  8001-*

  0.2

  0.3

  7

  *以上

  0.1

  0.2

  8

  最低收费标准

  1000元/宗

  4.房地产租金估价服务费用按月租金评估价计算,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文件,以下表控制价不超过70%(7折)计取;

  序号

  评估月租金(元)

  控制价(元)

  1

  2000元以下

  2000

  2

  2001-5000

  3000

  3

  5001-8000

  4000

  4

  8001-*

  5000

  5

  *-*

  8000

  6

  *-*

  *

  7

  *-*

  *

  8

  *以上

  *

  注:报价最终与业主确认为准。

  5.付费方式

  工作成果经我司确认后,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出具评估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将一次性支付评估项目服务费;

  四、参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

  (二)应同时持有财政部主管部门资产评估备案证明资料、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福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备案证明资料;

  (三)应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近1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五) (略) 的经济行为 (略) 场信息,具有评估行业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历史评估业绩,具有大中型项目评估工作相关经验;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报名材料

  (一)《评估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机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履约承诺书;

  (六)各类执业人员介绍及相关资格证书;

  (七)最近一年承接过国有企业委托的资产评估项目,至少5项,须提供委托合同文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注:报名人应将上述文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装在密封的牛皮纸文件袋内,并加盖密封章及投标单位公章。

  六、评审人员及评审原则

  由涉及资产评 (略) 委派人员组成评审团,评审人员根据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材料进行评选,最终取前5名入库。

  七、入库机构定标方式

  每项评估业务我司将以随机抽取方式从评估机构备选库中选定1家评估机构进行委托评估业务(需公开招标的专项项目除外);

  八、入库机构在期限内有下列情形的将被移除出库

  1.被吊销营业执照。

  2.在评估过程中因不适当履行职责而使买受人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或致使*方声誉受损的。

  3.在受托进行评估活动中,拒不服从*方监督管理的。

  4.被注销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质。

  5.拒绝接受单项资产评估委托。

  6.三次(含三次)以上不按时完成评估或无故拖延评估。

  7.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行业操守等行为。

  九、时间安排及要求

  凡有意从事我司委托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我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2-*

  地址:翔 (略) 808号8楼资产运营部

   (略) (略)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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