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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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货物/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锦辉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立宁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丽景街39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锦辉 *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 (2).doc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C-2024CS-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q.com,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报名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
2.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联系方式:王立宁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丽景街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高锦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锦辉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货物/设备/电气设备/其他电气设备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锦辉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立宁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丽景街39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锦辉 *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 (2).docx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C-2024CS-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大数据中心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做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材料由专家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q.com,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报名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
2.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联系方式:王立宁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丽景街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高锦辉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锦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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