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乌玛石膏矿及砂厂机械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当雄县乌玛石膏矿及砂厂机械设备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华 (略)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当雄县乌玛石膏矿及砂厂机械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HSJ-ZFCG-2024-13;
2.项目名称:当雄县乌玛石膏矿及砂厂机械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仟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仟万元整),其中一标包:最高限价*.00元(大写:*佰**万元整);二标包: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仟*佰**万元整);
6.采购需求:一标包:采购露天矿山大型采挖机一台;二标包:采购砂石厂大型生产线设备一套(含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标包: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二标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备货,安装及调试工作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 至13:00,下午15: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标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报名;
3.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七、采购公告公布媒介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雄县 (略)
地址: (略) 当雄县
联系方式:0891-*(请在上午10:00-13:00 下午15:00-18:00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华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西藏华 (略)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当雄县乌玛石膏矿及砂厂机械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HSJ-ZFCG-2024-13;
2.项目名称:当雄县乌玛石膏矿及砂厂机械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4.预算金额:*.00元(大写:*仟万元整);
5.最高限价:*.00元(大写:*仟万元整),其中一标包:最高限价*.00元(大写:*佰**万元整);二标包:最高限价为*.00元(大写:*仟*佰**万元整);
6.采购需求:一标包:采购露天矿山大型采挖机一台;二标包:采购砂石厂大型生产线设备一套(含环保污水处理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标包: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二标包: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备货,安装及调试工作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 至13:00,下午15:3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标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报名;
3.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七、采购公告公布媒介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雄县 (略)
地址: (略) 当雄县
联系方式:0891-*(请在上午10:00-13:00 下午15:00-18:00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华 (略)
地址: (略) 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小区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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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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