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关于购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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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昆明市委员会关于购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的公示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现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302“审计服务—资产清查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 (略) 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按要求对我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并按时上报相关资产清查报,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出具符合财政相关要求的资产清查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完成资产卡片处置核销手续,确保账物一致。

四、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0.*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由执业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

(四)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出具财政认可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报 (略) 委会完成资产报废及账务核销手续。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一)17:00 (略) (略) 级行政中心10号楼楼334室,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中国 (略) 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871-*

监督电话:0871-*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现制定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302“审计服务—资产清查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 (略) 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按要求对我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并按时上报相关资产清查报,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出具符合财政相关要求的资产清查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完成资产卡片处置核销手续,确保账物一致。

四、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0.*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由执业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

(四)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出具财政认可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报 (略) 委会完成资产报废及账务核销手续。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一)17:00 (略) (略) 级行政中心10号楼楼334室,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中国 (略) 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0871-*

监督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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