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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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略) 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为保证业务畅通,经审批,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采购、缴费。 第一包:预算:101.6万元; (略) 公安局4G图传、110接处警业务和移动警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上述项目需要三家运营商都予以支撑, (略) 部分。为保证业务畅通,经审批,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科信总 (略) 公安局4G图传、110接处警业务和进行分类采购、缴费。 第二包:预算:22.44万元; (略) 公安局数字专线等业务租赁项目,科信总 (略) 公安局数字专线等业务租赁项目。主要租用中国移动 (略) 数字专线等业务。为保证业务畅通,经审批,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采购、缴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4.0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第一包:1、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第二包:1、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此项目涉及相关线路,其他运营商线缆资源覆盖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3、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 (略)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M区64号(存在多址信息)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地址: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日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略) 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为保证业务畅通,经审批,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采购、缴费。 第一包:预算:101.6万元; (略) 公安局4G图传、110接处警业务和移动警务业务租赁项目(移动公司)上述项目需要三家运营商都予以支撑, (略) 部分。为保证业务畅通,经审批,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科信总 (略) 公安局4G图传、110接处警业务和进行分类采购、缴费。 第二包:预算:22.44万元; (略) 公安局数字专线等业务租赁项目,科信总 (略) 公安局数字专线等业务租赁项目。主要租用中国移动 (略) 数字专线等业务。为保证业务畅通,经审批,计划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采购、缴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4.0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第一包:1、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第二包:1、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此项目涉及相关线路,其他运营商线缆资源覆盖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3、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 (略)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M区64号(存在多址信息)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地址: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略) 财政局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4号(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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