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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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招标公告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寿县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czx-2024-003 )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寿春中学楼宇名称、气象科普园、防震科普角、文化牌、板制作安装、刻字绘画等,采用方式公开询价。

2、项目编号:sczx-2024-003

3、项目名称: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控制单价:*.64元

6、采购需求: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7、供货期: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广告企业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制作或标牌制作或广告制作、雕塑和雕刻或建筑施工或装饰装修或与前述内容类似事项;(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信誉要求:提供以下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供应商信誉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页面截图或信誉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广告企业投标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允许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企业投标的,雕塑、宣传专业工程允许依法分包。

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日下午3时

地点:寿县寿春中学综合楼三楼接待室

四、开启

时间:**日下午3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验货方式:

1、货物类到达现场后,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清点、检查外观、品牌、规格,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制作类,经制作安装完毕后,经采购人单位人员测量、检查外观符合方案要求后签字确认。

3、施工类,隐蔽工程要经验收才可进行下一工序,经采购人单位人员测量、检测后符合方案要求签字确认。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5、成品、品牌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和样品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确认。

七、投标文件制作及定标办法

1、投标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需求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正副本各*份,须用A4纸订本式装订装袋。证件原件或扫描件另袋装(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应与报价文件装订成本,文件袋密封。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随身携带,报名时查看,复印件装袋。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提交,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提交,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上应写明:“寿县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询价文件”字样,文件袋需在密封线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少于三处。

4、投标文件内容及报价在积极响应询价文件基础上符合实质性、完整性需求同时不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2、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县寿春中学

2、地址:寿县新城区通淝路与寿蔡路交叉和南200米。

3、联系人:倪老师* 邵老师*

4、联系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寿县寿春中学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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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清单、设计方案、施工图、效果图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寿县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czx-2024-003 )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寿春中学楼宇名称、气象科普园、防震科普角、文化牌、板制作安装、刻字绘画等,采用方式公开询价。

2、项目编号:sczx-2024-003

3、项目名称: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控制单价:*.64元

6、采购需求: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7、供货期: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广告企业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企业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制作或标牌制作或广告制作、雕塑和雕刻或建筑施工或装饰装修或与前述内容类似事项;(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信誉要求:提供以下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供应商信誉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页面截图或信誉承诺书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广告企业投标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允许依法分包;建筑装修装饰企业投标的,雕塑、宣传专业工程允许依法分包。

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日下午3时

地点:寿县寿春中学综合楼三楼接待室

四、开启

时间:**日下午3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验货方式:

1、货物类到达现场后,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清点、检查外观、品牌、规格,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制作类,经制作安装完毕后,经采购人单位人员测量、检查外观符合方案要求后签字确认。

3、施工类,隐蔽工程要经验收才可进行下一工序,经采购人单位人员测量、检测后符合方案要求签字确认。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5、成品、品牌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和样品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确认。

七、投标文件制作及定标办法

1、投标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需求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正副本各*份,须用A4纸订本式装订装袋。证件原件或扫描件另袋装(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应与报价文件装订成本,文件袋密封。参加投标供应商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随身携带,报名时查看,复印件装袋。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提交,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提交,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应密封,封面上应写明:“寿县寿春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询价文件”字样,文件袋需在密封线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少于三处。

4、投标文件内容及报价在积极响应询价文件基础上符合实质性、完整性需求同时不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2、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县寿春中学

2、地址:寿县新城区通淝路与寿蔡路交叉和南200米。

3、联系人:倪老师* 邵老师*

4、联系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寿县寿春中学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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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清单、设计方案、施工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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