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招标公告
储备粮招标公告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早籼谷,年份:2021,产地:江西,数量:4621.616吨,6个标段。
永嘉早籼谷销售*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数量(吨) | 年份 | 产地 | 出糙率% | 水分% | 杂质 % | 脂肪酸值 mg/100g | 储存地点 | 包装 |
标1 | 700 | 2021 | 江 西 | 76.3 | 11.6 | 0.9 | 19.8 |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7 | 散 装 |
标2 | 681.616 | 2021 | 76.3 | 11.6 | 0.9 | 19.8 | |||
标3 | 700 | 2021 | 76.1 | 11.5 | 1.0 | 17.3 |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8 | ||
标4 | 673.348 | 2021 | 76.1 | 11.5 | 1.0 | 17.3 | |||
标5 | 1000 | 2021 | 75.5 | 11.1 | 0.5 | 18.3 |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9 | ||
标6 | 866.652 | 2021 | 75.5 | 11.1 | 0.5 | 18.3 |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 (略) 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节假日除外),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 (略) 黄金坦粮食储备库。
联系人:李世昌,联系电话:*。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清(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标的1-2,黄金坦储备库4P07仓;
标的3-4,黄金坦储备库4P08仓;
标的5-6,黄金坦储备库4P09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车板费20元/吨由中标方首次提货前,一次性交给标的物所在单位( (略) ),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4.竞得方要安排均衡提货,及时与代储库点联系,若由于竞得方造成的出库慢和提货延迟等问题,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后果,竞得方要求节日期间提货的,应做好事前沟通,代储库点根据值班情况安排提货出库。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 (略) 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但竞得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提货完毕后,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粮 (略) 场(温 (略) 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2.提货逾期违约。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延期10日以内,竞得方应按每个仓间5000元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仓储使用费,延期超过10日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对于恶意延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 (略) 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 (略) 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 (略) 场, (略) 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 (略) (略) 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 (略) 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 (略) 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 (略) 场受委托方委 (略) 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 (略) 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4月17日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早籼谷,年份:2021,产地:江西,数量:4621.616吨,6个标段。
永嘉早籼谷销售*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数量(吨) | 年份 | 产地 | 出糙率% | 水分% | 杂质 % | 脂肪酸值 mg/100g | 储存地点 | 包装 |
标1 | 700 | 2021 | 江 西 | 76.3 | 11.6 | 0.9 | 19.8 |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7 | 散 装 |
标2 | 681.616 | 2021 | 76.3 | 11.6 | 0.9 | 19.8 | |||
标3 | 700 | 2021 | 76.1 | 11.5 | 1.0 | 17.3 |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8 | ||
标4 | 673.348 | 2021 | 76.1 | 11.5 | 1.0 | 17.3 | |||
标5 | 1000 | 2021 | 75.5 | 11.1 | 0.5 | 18.3 | 三门县黄金坦粮食储备库4P09 | ||
标6 | 866.652 | 2021 | 75.5 | 11.1 | 0.5 | 18.3 |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 (略) 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节假日除外),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 (略) 黄金坦粮食储备库。
联系人:李世昌,联系电话:*。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清(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标的1-2,黄金坦储备库4P07仓;
标的3-4,黄金坦储备库4P08仓;
标的5-6,黄金坦储备库4P09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车板费20元/吨由中标方首次提货前,一次性交给标的物所在单位( (略) ),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4.竞得方要安排均衡提货,及时与代储库点联系,若由于竞得方造成的出库慢和提货延迟等问题,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后果,竞得方要求节日期间提货的,应做好事前沟通,代储库点根据值班情况安排提货出库。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 (略) 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但竞得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提货完毕后,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如该单位竞得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粮 (略) 场(温 (略) 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2.提货逾期违约。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延期10日以内,竞得方应按每个仓间5000元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仓储使用费,延期超过10日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对于恶意延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 (略) 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 (略) 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 (略) 场, (略) 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 (略) (略) 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 (略) 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 (略) 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 (略) 场受委托方委 (略) 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 (略) 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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