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地震监测中心关于资产、负债清查项目询价比选的公告
宜宾市地震监测中心关于资产、负债清查项目询价比选的公告
(略) 地震监测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比选方式对资产、负债清查项目服务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地震监测中心资产、负债清查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对截至**日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梳理出固定资产数据数量283项。
2.对截至**日的“其他应付款”进行清查。
3.按照工作的要求分别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专项审计报告。
(二)具体内容:
1.固定资产清查:
(1)账务核对。资产清理人员提取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财务账,查找账务差异,并提取相应凭证号,进行核对,查明差异原因,为单位提供调整依据,使单位资产登记卡片和财务账相符。
(2)资产清查盘点。对单位办公场所及11处野外台站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现场登记、盘点工作,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
(3)资产贴标。打印资产标签,并现场确认贴标。
(4)完善资产信息。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对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人等信息进行确认。
(5)资产核对。将登记、盘点资产信息和单位及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进行逐项核对。
(6)编制资产清查盘点表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根据核对结果,出具盘盈、盘亏、待处置资产事项清单,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查出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查明资产损失原因。
2.“其他应付款”清查
查明“其他应付款”余额对应的内容、往来单位名称、发生日期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后期账务调整给予建议、提供依据。
三、服务要求
(一)工作组成员须3人及以上,其中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
(二)注册会计师须亲临现场开展工作。
四、清查地点及时间要求
(一)清查地点: (略) 翠屏区中山街142号联合办公大楼六楼,少量资产涉及县(区)乡镇村组,具体地点详见下表:
| |||||||||||||||||||||||||||||||||||||||||||||||
(二)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清查并分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质;
(三)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六、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5万元(含税)。报价为费用总额,包括报价人的服务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
七、报价材料内容
(一)报价材料清单、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报价单(见附件)。
(六)供应商认为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不限)。
八、成交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在满足采购需求基础上,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二)比选结果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以纸质版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5:00,逾时不予接收。
地址: (略) 翠屏区中山街142号联合办公大楼616室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0831)*。
监督电话:(0831)*
(略) 地震监测中心
**日
(略) 地震监测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比选方式对资产、负债清查项目服务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地震监测中心资产、负债清查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对截至**日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梳理出固定资产数据数量283项。
2.对截至**日的“其他应付款”进行清查。
3.按照工作的要求分别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专项审计报告。
(二)具体内容:
1.固定资产清查:
(1)账务核对。资产清理人员提取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财务账,查找账务差异,并提取相应凭证号,进行核对,查明差异原因,为单位提供调整依据,使单位资产登记卡片和财务账相符。
(2)资产清查盘点。对单位办公场所及11处野外台站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现场登记、盘点工作,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
(3)资产贴标。打印资产标签,并现场确认贴标。
(4)完善资产信息。根据资产管理需要对资产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人等信息进行确认。
(5)资产核对。将登记、盘点资产信息和单位及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进行逐项核对。
(6)编制资产清查盘点表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根据核对结果,出具盘盈、盘亏、待处置资产事项清单,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查出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查明资产损失原因。
2.“其他应付款”清查
查明“其他应付款”余额对应的内容、往来单位名称、发生日期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后期账务调整给予建议、提供依据。
三、服务要求
(一)工作组成员须3人及以上,其中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
(二)注册会计师须亲临现场开展工作。
四、清查地点及时间要求
(一)清查地点: (略) 翠屏区中山街142号联合办公大楼六楼,少量资产涉及县(区)乡镇村组,具体地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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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清查并分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质;
(三)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六、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5万元(含税)。报价为费用总额,包括报价人的服务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骑缝加盖公章。
七、报价材料内容
(一)报价材料清单、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报价单(见附件)。
(六)供应商认为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不限)。
八、成交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在满足采购需求基础上,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二)比选结果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以纸质版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5:00,逾时不予接收。
地址: (略) 翠屏区中山街142号联合办公大楼616室
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0831)*。
监督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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