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东北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奖惩机制
中江县东北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奖惩机制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力度,提升干部参与度,增强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意识,根据中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奖惩机制>的通知》(江巩固成果领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是总书记亲自推动,党中央安排部署,省、市、县、乡、村层层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制度性安排,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村、镇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压紧压实责任,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防止返贫监测常态化帮扶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奖惩标准及方式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凡是被县级及以上单位点名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应的奖惩。
(一)奖惩标准。一是被上级单位通报表扬的,相应增加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分,评优评先优先考虑。接受县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优秀的按年度加分标准加分, (略) 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优秀的按标准分的两倍加分,接受省级及以上相关检查、督查、暗访优秀的按标准分四倍加分。二是被上级单位点名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减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分。接受县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年度扣分标准扣分, (略) 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扣分标准两倍扣分,接受省级及以上相关检查、督查、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扣分标准四倍扣分。如一年内被上级单位点名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奖惩方式。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充分发挥精神奖励的导向作用。对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集体和个人。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纳入镇级各部门、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以党委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管理。建立健全防止返贫 (略) 格体系, (略) 格管理体系,坚持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分层 (略) 格监测帮扶责任, (略) 格化、常态化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二)风险线索推送核实。各村对上级反馈的风险线索及时组织力量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研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识别认定。优化识别流程、缩短识别时间,对风险线索开展入户核实,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备注原因并逐级上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开展识别认定工作。对因灾和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先行录入国家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
(四)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综合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社会帮扶力量等,根据县级帮扶措施库的措施,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五)风险消除。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并持续跟踪监测,确保风险稳定消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实行奖惩制度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承担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
(二)突出工作实效。始终坚持以实际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重点面向和优先评选奋战在一线的先进典型。坚持从严从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材料出典型”,名不虚立、奖不虚施。
(三)鼓励开拓创新。注重发现和奖励,勇于开拓进取,敢于担当作为,工作有创举、有亮点、有实效,尤其是在全镇、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走前列、获好评的先进典型。
(四)加强结果运行。坚持将奖励结果作为各村、镇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和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实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受到表彰,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得到鼓励。挖掘先进典型,推送给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大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力度,提升干部参与度,增强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意识,根据中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江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奖惩机制>的通知》(江巩固成果领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是总书记亲自推动,党中央安排部署,省、市、县、乡、村层层贯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制度性安排,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村、镇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压紧压实责任,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防止返贫监测常态化帮扶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奖惩标准及方式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凡是被县级及以上单位点名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应的奖惩。
(一)奖惩标准。一是被上级单位通报表扬的,相应增加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分,评优评先优先考虑。接受县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优秀的按年度加分标准加分, (略) 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优秀的按标准分的两倍加分,接受省级及以上相关检查、督查、暗访优秀的按标准分四倍加分。二是被上级单位点名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减当年年终目标考核分。接受县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年度扣分标准扣分, (略) 级相关检查、督查、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扣分标准两倍扣分,接受省级及以上相关检查、督查、暗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扣分标准四倍扣分。如一年内被上级单位点名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奖惩方式。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充分发挥精神奖励的导向作用。对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集体和个人。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纳入镇级各部门、各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以党委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管理。建立健全防止返贫 (略) 格体系, (略) 格管理体系,坚持定人定岗、定职定责,分层 (略) 格监测帮扶责任, (略) 格化、常态化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
(二)风险线索推送核实。各村对上级反馈的风险线索及时组织力量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研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三)识别认定。优化识别流程、缩短识别时间,对风险线索开展入户核实,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建立风险线索核实台账备注原因并逐级上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程序开展识别认定工作。对因灾和突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纳入监测对象的,先行录入国家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并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补充完善识别程序。
(四)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综合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社会帮扶力量等,根据县级帮扶措施库的措施,对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五)风险消除。对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并持续跟踪监测,确保风险稳定消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实行奖惩制度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承担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
(二)突出工作实效。始终坚持以实际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重点面向和优先评选奋战在一线的先进典型。坚持从严从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材料出典型”,名不虚立、奖不虚施。
(三)鼓励开拓创新。注重发现和奖励,勇于开拓进取,敢于担当作为,工作有创举、有亮点、有实效,尤其是在全镇、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走前列、获好评的先进典型。
(四)加强结果运行。坚持将奖励结果作为各村、镇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和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实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受到表彰,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得到鼓励。挖掘先进典型,推送给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大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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