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室用LED灯须采用一体式 LED 灯具,尺寸:长1200mm(±10mm),宽300mm(±10mm);采用金属外壳,平板透光罩, (略) ,保证出光均匀性和舒适性。 (2)LED 教室灯应采用抗UV紫外线老化材料,通过1A型(UVA-340)紫外线老化测试; (3)为确保产品有足够强度,避免产品坠落风险,要求LED教室灯通过1000h的≥4倍承重测试; (4)LED 整灯功率≤36W,功率因数≥0.95,整灯光通量≥3400LM,光效≥95LM/W; (5)LED 教室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3300-5300K。(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6)LED 教室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 Ra(一般显色指数)≥90、R9≥6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7) LED 教室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在初始测试(0 小时)及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5 SDCM。(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8)LED 教室灯正常燃点 * 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0%。(灯具实际燃点,不接受加速测试,检测报告中应具备明确的检测周期); ★(9)LED 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 RG0(无危害类); ★(10)LED教室灯波动深度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 (11)LED教室灯满足:短期闪烁指标PstLM ≤1;频闪效应可见度 SVM≤1; ▲(12)LED 教室灯在正常热试验环境下,LED焊点温度≤35℃。 (13)LED 教室灯主要材质达到GB/T *-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GB/T *-2011《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要求。 ▲(14)为使课桌面达到最佳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LED教室灯光束角(半峰边角)在C0°/180°面与C90°/270°面均满足85°±5° (15)LED教室灯满足:灯具寿命不低于*h,且灯具电源通过*次开关实验。 ★(16)为防止蚊虫等进入灯体内部,LED 教室灯防护等级≥IP40 ▲(17)为了有效防止眩光和避免产生用眼不适,保障灯具出光的均匀度与舒适度,LED教室灯需满足:铝基板条数≥4条。 ★(18)LED教室灯通过符合*《儿童青少年学安装距离应≤35CM,以免老师在黑板前有不适感; ★(18)LED黑板灯通过符合*《儿童青少年学行于黑板面布置,但应符合GB 7793-2010的要求。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嵌入式安装方法除外)。 固定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4倍恒定均布载荷进行强调试验,持续时间不小于15min。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教室用LED灯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用LED灯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如遇教室顶棚为吊顶的,按照有关规范安装。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2、线路施工 教室用LED灯需要移动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灯具数量的,需要重新铺设所需电源线。施工时应从原电源引出处更换足够长度的电源线到灯具安装位置。电源线应采用截面积≥0.75mm2,电源布线应保证相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电源线除接线板及设备连接处外,连线中间要求无接头,导线绝缘保护良好,两电源线连接时导线连接应紧密、牢固,接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相同长度导线的电阻值;两电源线接头的绝缘强度应与非连接处的绝缘强度相同。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施工完成后应将墙面及棚面等恢复原状。 3、通电试运行 灯具安装完毕后应通电试运行。检查灯具内光源运行是否正常,灯具运行完好率应达到100%。 ★四、对投标方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所需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不接受投标人用淘汰产品或临近淘汰产品投标。 2.本次项目要求中标人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地方分散风险。 3.针对每一项内容,供应商须明确表格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提供三年以上免费质保,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对所投产品提供不少于原厂三年质保,如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 3、在质保期内,使用单位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护期间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9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3时49分至2024年04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 20 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 台安县育英巷与繁荣南街交叉口东北60米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天成家园B座3-2401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63 开户行: 中国 (略) 盘锦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工 电 话: 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