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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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采购单位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行政区域 彭阳县 公告时间 **日 18: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建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彭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建平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纵横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荣华锦苑H区商业楼102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桂娟 *

项目概况

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HZC-2024-011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扫描件);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方式:凡有意参 (略) 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 (略) (略) 邮箱(*@*q.com)获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 (略) 彭阳县        

联系方式:田建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纵横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荣华锦苑H区商业楼102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曹桂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建平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采购单位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行政区域 彭阳县 公告时间 **日 18: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建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彭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田建平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纵横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荣华锦苑H区商业楼102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桂娟 *

项目概况

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HZC-2024-011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4年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扫描件);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方式:凡有意参 (略) 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纵横 (略) 会议室(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 (略) (略) 邮箱(*@*q.com)获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 (略) 彭阳县        

联系方式:田建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纵横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荣华锦苑H区商业楼102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曹桂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建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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