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阿拉尔医院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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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阿拉尔医院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一 (略)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略)
行政区域 第一师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19: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滕菲菲 陈树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第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彭佩尧 09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安致恒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滕菲菲 陈树清 *

项目概况

第一 (略)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安致恒 (略) (略) (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AZH-JZXCS-2024-0319-01

项目名称:第一 (略)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内容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血液专业、血清学专业、病理科、临床免疫专业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安致恒 (略) (略) (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方式:线下获取(申请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代理机构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将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此为准)

3.报价说明:

3.1本项目按照自治区收费价格标准,采用百分比进行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0%。

3.2服务项目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3.3在服务期间,如遇到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略)      

地址:第 (略)         

联系方式:彭佩尧 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致恒 (略)             

地 址: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联系方式:滕菲菲 陈树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菲菲 陈树清

电 话:  *

 
,新疆, (略) ,03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一 (略)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略)
行政区域 第一师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19: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滕菲菲 陈树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第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彭佩尧 09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安致恒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滕菲菲 陈树清 *

项目概况

第一 (略)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安致恒 (略) (略) (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AZH-JZXCS-2024-0319-01

项目名称:第一 (略)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自治区财政厅及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投标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内容包含(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血液专业、血清学专业、病理科、临床免疫专业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安致恒 (略) (略) (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方式:线下获取(申请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到代理机构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将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此为准)

3.报价说明:

3.1本项目按照自治区收费价格标准,采用百分比进行报价,最高不得超过50%。

3.2服务项目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3.3在服务期间,如遇到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略)      

地址:第 (略)         

联系方式:彭佩尧 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致恒 (略)             

地 址: (略) 领先商业街D3号金融楼504室            

联系方式:滕菲菲 陈树清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菲菲 陈树清

电 话:  *

 
,新疆, (略)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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