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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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关于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20:36
预算金额 ¥1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0571-*
采购单位 浙江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 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4 年禁毒宣传活动项目,因活动需在两个覆盖全省的省级电视台频道制作播出,考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浙江省政府、省委直属新闻单位,是我省唯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且浙江省“最美禁毒人”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九届“ (略) ·浙江禁毒宣传万家行”活动已连续开展两年,均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策划、制作和播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上所述,供应商“浙江一播电视集团”符合单一来源的法律规定。经专家小组论证意见,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略) 西湖 (略) 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公安厅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略) 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公安厅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8日 20:36
预算金额 ¥1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0571-*
采购单位 浙江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 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2024 年禁毒宣传活动项目,因活动需在两个覆盖全省的省级电视台频道制作播出,考虑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是浙江省政府、省委直属新闻单位,是我省唯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且浙江省“最美禁毒人”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九届“ (略) ·浙江禁毒宣传万家行”活动已连续开展两年,均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策划、制作和播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上所述,供应商“浙江一播电视集团”符合单一来源的法律规定。经专家小组论证意见,2024年禁毒宣传活动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址: (略) 西湖 (略) 1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公安厅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略) 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略) 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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