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一公司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钢护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交一航局一公司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钢护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YIGSQXZYQ*... | 项目名称: 一公司-公开-01QXZY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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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一航局一公司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钢护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钢护筒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港涪陵港区清溪作业区工程招标人为 中交一 (略)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护筒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 (略) 涪陵区清溪镇长江右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为520.8~520.5km,距涪陵城区约15km。拟建设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吨,设计年通过能力*吨,码头长度200m。主要包含港航工程、道路工程、场平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边坡工程等,工期为24个月。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2.3材料报价说明:钢护筒类投标人报价基准价依据2024年4月10日“ (略) ”(http://**)公布的重庆地区“重钢” (略) 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或具有相关代理能力的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所生产和代理的物资,必须经项目部送检合格,质量要达到施工生产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2个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付款条件:*方收到*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后结清70%货款,60 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六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建行E信通(12个月)等方式支付。原则上现金支付率为60%,金融工具支付率为40%。贴息费说明:*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的付款比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月 19日 9:00时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 (略) 地 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三百间14号 联 系 人: 贺天佑 电 话: * 2024年 4月 15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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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材料报价说明:钢护筒类投标人报价基准价依据2024年4月10日“ (略) ”(http://**)公布的重庆地区“重钢” (略) 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或具有相关代理能力的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必须保证其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所生产和代理的物资,必须经项目部送检合格,质量要达到施工生产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2个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付款条件:*方收到*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后结清70%货款,60 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六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建行E信通(12个月)等方式支付。原则上现金支付率为60%,金融工具支付率为40%。贴息费说明:*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的付款比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履约信用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交一航局、中交集团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3.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月 19日 9:00时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 (略) 地 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三百间14号 联 系 人: 贺天佑 电 话: * 2024年 4月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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