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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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淮北某单位的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

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我单位遴选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本项目物业服务总面积4700平方米(含营房面积1100平方米,绿地总面积1600平方米,道路面积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项目包括营区保洁项目、附属设施设备专业维修养护、营区维修项目、公寓楼及售房区管理项目。

18.48万元

2024年

5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q.com(需求部门接收)*@*q.com(采购机构接收)。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发布平台

《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陈先生:*,邮箱:*@*q.com(需求方)

张先生:*, 邮箱:*@*q.com(采购方)

七、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淮北某单位

**日

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淮北某单位的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

名称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淮北某单位2024年度机关营区社会化保障项目

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我单位遴选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本项目物业服务总面积4700平方米(含营房面积1100平方米,绿地总面积1600平方米,道路面积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项目包括营区保洁项目、附属设施设备专业维修养护、营区维修项目、公寓楼及售房区管理项目。

18.48万元

2024年

5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q.com(需求部门接收)*@*q.com(采购机构接收)。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发布平台

《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陈先生:*,邮箱:*@*q.com(需求方)

张先生:*, 邮箱:*@*q.com(采购方)

七、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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