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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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方案


为全面学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根据我县实际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0个,经审核确定后,给予科技示范主体一定的物化补贴,具体遴选要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

按主导产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拟遴选4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热爱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诚信良好、能起示范带动作用,身体健康的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均可申请。

二、遴选程序

由主体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示范主体申请表,经所在行政村同意后上报农业农村局审核,最后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三、公示

经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为科技示范主体 (略) 站、宣传栏公示,公示期7天。

四、示范主体权利义务

入选的示范主体可以获得一定的物化补助,优先获得技术指导服务及参加农业部门举办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同时示范主体要带动周边农户学科技用科技,促进增产增收,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请局属各站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培训中心,联系人:王成辉,联系电话:0773-*。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


为全面学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根据我县实际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0个,经审核确定后,给予科技示范主体一定的物化补贴,具体遴选要求如下:

一、遴选条件

按主导产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拟遴选4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热爱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诚信良好、能起示范带动作用,身体健康的种植大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均可申请。

二、遴选程序

由主体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示范主体申请表,经所在行政村同意后上报农业农村局审核,最后确定示范主体名单。

三、公示

经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为科技示范主体 (略) 站、宣传栏公示,公示期7天。

四、示范主体权利义务

入选的示范主体可以获得一定的物化补助,优先获得技术指导服务及参加农业部门举办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同时示范主体要带动周边农户学科技用科技,促进增产增收,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请局属各站所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培训中心,联系人:王成辉,联系电话:0773-*。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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