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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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方案

为全面学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根据我县实际计划创建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

1.示范基地依托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运作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试验示范场、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10年以上使用权或所有权,交流便利、便于观摩学、公正的原则,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三、示范基地职责

种植业基地主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科学综合回收利用、高产技术、科学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等栽培技术示范、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以及信息传播等,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农技人员、广大农户、高素质农民提供观摩学习场所,发挥基地辐射带动功能。

四、示范基地主要工作

1.制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2.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

3..开展观摩学习活动,组织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观摩学习2次以上,同时为学习人员做好推介工作,推广示范成果,每个基地至少示范推广2项以上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

5.接受项目专家组及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材料归档。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被确定为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完成任务验收合格的每个基地拟给予资金补助。

六、申报材料

1. 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三品一标”证书、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证书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3.实施方案(包括企业情况、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的内容,应用效果,增产增收情况,社会效益等);

七、其他要求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成辉,联系电话:0773-*。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doc

为全面学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根据我县实际计划创建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

1.示范基地依托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运作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试验示范场、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10年以上使用权或所有权,交流便利、便于观摩学、公正的原则,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三、示范基地职责

种植业基地主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科学综合回收利用、高产技术、科学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等栽培技术示范、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以及信息传播等,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为农技人员、广大农户、高素质农民提供观摩学习场所,发挥基地辐射带动功能。

四、示范基地主要工作

1.制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2.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

3..开展观摩学习活动,组织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和高素质农民观摩学习2次以上,同时为学习人员做好推介工作,推广示范成果,每个基地至少示范推广2项以上符合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

5.接受项目专家组及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完成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材料归档。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被确定为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完成任务验收合格的每个基地拟给予资金补助。

六、申报材料

1. 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申请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三品一标”证书、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证书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3.实施方案(包括企业情况、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的内容,应用效果,增产增收情况,社会效益等);

七、其他要求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成辉,联系电话:0773-*。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2024年兴安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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