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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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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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董事会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略) 情形的说明
(略) (以下简称“沈阳机床”“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通用技术集团 (略) (以下简称“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沈阳中捷 (略) 100%股权、沈阳机 (略) 100%股权和通用 (略) (以下简称“通用机床”) (略) (略) 78.4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就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略) 说明如下:
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通用技术集团,实际控制人 (略) 国资委,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交易对方通用沈机集团、通用机床为通 (略)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 (略) 国资委。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略) 的情形。
(略) 董事会
2024年【】月【】日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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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董事会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略) 情形的说明
(略) (以下简称“沈阳机床”“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通用技术集团 (略) (以下简称“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沈阳中捷 (略) 100%股权、沈阳机 (略) 100%股权和通用 (略) (以下简称“通用机床”) (略) (略) 78.4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就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略) 说明如下:
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通用技术集团,实际控制人 (略) 国资委,未发生变化。本次重组交易对方通用沈机集团、通用机床为通 (略)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 (略) 国资委。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略) 的情形。
(略) 董事会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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