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环境容量评价、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项目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环境容量评价、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项目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概况
市场调研项目名称: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环境容量评价、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项目服务
二、调研内容
(1)海洋环境容量评价
①监测范围、站位:
于大亚湾第二排海管线深海排污口水域和白寿湾水域调查区域,设置水质站位20~26个(其中第二排海管线深海排污口水域拟设置16#,23#,24#,25#,26#点位,白寿湾拟设置1#、21#、22#监测点位)、沉积物站位拟设置11~13个(2~6#,11#,16~21#等站位)、生态站位拟设置6个(11#,14#,17#,18#,19#,20#等),淡澳河及主要入海河流、排污口通量调查站位6个(1~6#),深圳、惠州边界控制点位4个(7-10#),具体调查站位见图1。
②监测项目:
水环境、水生态、底质环境、游泳动物及底栖生物等典型生态系统,根据监测测量结果建立模型,评估大亚湾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等环境容量,具体调查指标详见下表:
序号 | 调查内容 | 相关指标 | |
1 | 水环境 | 水质 | 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pH、溶解氧、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悬浮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总磷、汞、砷等 |
2 | 水生态 | 浮游植物 | |
浮游动物 | |||
底栖生物 | |||
鱼卵仔鱼 | |||
游泳生物 | |||
3 | 游泳动物 | ||
4 | 底栖动物 | ||
5 | 入海流量 | 淡澳河、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河、霞涌河等入海径流量 |
③监测时间、频率:
完成1个年度大亚湾湾内及湾口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分析,每年秋季、春季和夏季共进行三期,每期分别采高潮样和低潮样,总计6次生态环境取样分析。
④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方案调整实施方案》要求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站位,编制完成《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以确定海洋环境容量评价的具体开展细则、详细操作流程步骤以及需要遵循的法规标准等,以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
⑤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报告》:
根据编制完成的《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对大亚湾海域开展相关的水环境、水生态、底质环境、游泳动物及底栖生物等典型生态系统调查,分析监测数据,构建 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等环境容量模型,找出影响海湾生态环境健康的关键因子,为大亚湾海域生态环境系统的健康维护与日常管理,以及环境策略制定、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图1 惠州大亚湾海域海洋环境容量评价调查站位图
(2)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
①增殖放流本底调查
调查时间:增殖放流开始前;
调查范围、站位:大亚湾北部海域,布设5个监测断面;
服务内容:参考《 (略) 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对本项目增殖放流海域渔业资源开展基底调查,具体服务内容以经批准的《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方案调整实施方案》为准。
②《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放流本底调查报告》编制:根据在大亚湾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本底调查中的游泳动物数据,结合海洋生态调查中的底栖生物调查成果,分析海洋生物资源(含大亚湾历史增殖放流物种、农业部建议的适宜增殖放流物种)种类、数量分布、群体组成、生物多样性指数以及周边苗种厂分布情况、苗种质量、规格等编制完成《增殖放流本地调查报告》
③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调查时间:增殖放流结束后;
调查范围、站位:大亚湾北部海域,布设5个监测断面;
服务内容:参考《 (略) 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对本项目增殖放流自然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开展效果评估,具体服务内容以经批准的《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方案调整实施方案》为准。
④《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根据在大亚湾海域开展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中收集得到的关于自然效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数据,编制完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
三、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供应商盖章确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①经营异常名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报告作为附件材料,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五)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①经营异常名录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报告作为附件材料,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六)须具备CMA检测资质;
(七)报价清单。
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地址:
1.递交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止。
2.递交方式:通过邮件的方式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3.递交邮箱:*@*63.com
4.联系人:张工 0752-*
说明: (略) 场调研(询价),后续采购及招标事宜待调研结束后严 (略) 市相关招标采购 (略) 内制度执行。
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站位 | 频次 | 总次数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1 | 海洋环境容量评价 | 水环境 | 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pH、溶解氧、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悬浮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总磷、汞、砷等 | 20~26个 | 秋季、春季和夏季各1次,每季度分别采高潮样和低潮样,总计6次 | 156次 | ||
水生态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卵仔鱼、游泳生物 | 6个 | 36次 | |||||
游泳动物 | 6个 | 36次 | ||||||
底栖动物 | 11~13个 | 78次 | ||||||
入海流量 | 淡澳河、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河、霞涌河等入海径流量 | 6个 | 36次 | |||||
模型构建 | 根据监测测量结果建立模型,评估大亚湾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等环境容量 | / | 1次 | 6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 | / | 1项 | 1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报告》 | / | 1项 | 1项 | |||||
2 | 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 | 增值放流本底调查 | / | 1项 | 1项 | |||
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 / | 1项 | 1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放流本底调查报告》 | / | 1项 | 1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效果评估报告》 | / | 1项 | 1项 | |||||
3 | 人员运输费 | 船舶租赁费 | / | 3艘/天 | 15天 | |||
相关仪器设备租赁费 | / | / | 15天 | |||||
开展现场调查的人员差旅费用 | / | 20人/天、5车/天 | 15天 | |||||
4 | 专家咨询评审费 | / | 2次 | 2次 | ||||
5 | 管理费 | / | 1项 | 1项 | ||||
6 | 含增值税总价 |
一、项目概况
市场调研项目名称: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环境容量评价、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项目服务
二、调研内容
(1)海洋环境容量评价
①监测范围、站位:
于大亚湾第二排海管线深海排污口水域和白寿湾水域调查区域,设置水质站位20~26个(其中第二排海管线深海排污口水域拟设置16#,23#,24#,25#,26#点位,白寿湾拟设置1#、21#、22#监测点位)、沉积物站位拟设置11~13个(2~6#,11#,16~21#等站位)、生态站位拟设置6个(11#,14#,17#,18#,19#,20#等),淡澳河及主要入海河流、排污口通量调查站位6个(1~6#),深圳、惠州边界控制点位4个(7-10#),具体调查站位见图1。
②监测项目:
水环境、水生态、底质环境、游泳动物及底栖生物等典型生态系统,根据监测测量结果建立模型,评估大亚湾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等环境容量,具体调查指标详见下表:
序号 | 调查内容 | 相关指标 | |
1 | 水环境 | 水质 | 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pH、溶解氧、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悬浮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总磷、汞、砷等 |
2 | 水生态 | 浮游植物 | |
浮游动物 | |||
底栖生物 | |||
鱼卵仔鱼 | |||
游泳生物 | |||
3 | 游泳动物 | ||
4 | 底栖动物 | ||
5 | 入海流量 | 淡澳河、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河、霞涌河等入海径流量 |
③监测时间、频率:
完成1个年度大亚湾湾内及湾口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分析,每年秋季、春季和夏季共进行三期,每期分别采高潮样和低潮样,总计6次生态环境取样分析。
④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方案调整实施方案》要求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站位,编制完成《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以确定海洋环境容量评价的具体开展细则、详细操作流程步骤以及需要遵循的法规标准等,以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
⑤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报告》:
根据编制完成的《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对大亚湾海域开展相关的水环境、水生态、底质环境、游泳动物及底栖生物等典型生态系统调查,分析监测数据,构建 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等环境容量模型,找出影响海湾生态环境健康的关键因子,为大亚湾海域生态环境系统的健康维护与日常管理,以及环境策略制定、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图1 惠州大亚湾海域海洋环境容量评价调查站位图
(2)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
①增殖放流本底调查
调查时间:增殖放流开始前;
调查范围、站位:大亚湾北部海域,布设5个监测断面;
服务内容:参考《 (略) 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对本项目增殖放流海域渔业资源开展基底调查,具体服务内容以经批准的《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方案调整实施方案》为准。
②《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放流本底调查报告》编制:根据在大亚湾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本底调查中的游泳动物数据,结合海洋生态调查中的底栖生物调查成果,分析海洋生物资源(含大亚湾历史增殖放流物种、农业部建议的适宜增殖放流物种)种类、数量分布、群体组成、生物多样性指数以及周边苗种厂分布情况、苗种质量、规格等编制完成《增殖放流本地调查报告》
③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调查时间:增殖放流结束后;
调查范围、站位:大亚湾北部海域,布设5个监测断面;
服务内容:参考《 (略) 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对本项目增殖放流自然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开展效果评估,具体服务内容以经批准的《惠州港荃湾港区煤炭码头一期工程海洋生物资源生态补偿方案调整实施方案》为准。
④《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根据在大亚湾海域开展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中收集得到的关于自然效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数据,编制完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
三、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需供应商盖章确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①经营异常名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报告作为附件材料,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五)参加本项招标活动前三年(自**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①经营异常名录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报告作为附件材料,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六)须具备CMA检测资质;
(七)报价清单。
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地址:
1.递交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止。
2.递交方式:通过邮件的方式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3.递交邮箱:*@*63.com
4.联系人:张工 0752-*
说明: (略) 场调研(询价),后续采购及招标事宜待调研结束后严 (略) 市相关招标采购 (略) 内制度执行。
报价清单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站位 | 频次 | 总次数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1 | 海洋环境容量评价 | 水环境 | 水温、水色、盐度、透明度,pH、溶解氧、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悬浮物、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氮、总磷、汞、砷等 | 20~26个 | 秋季、春季和夏季各1次,每季度分别采高潮样和低潮样,总计6次 | 156次 | ||
水生态 |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卵仔鱼、游泳生物 | 6个 | 36次 | |||||
游泳动物 | 6个 | 36次 | ||||||
底栖动物 | 11~13个 | 78次 | ||||||
入海流量 | 淡澳河、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河、霞涌河等入海径流量 | 6个 | 36次 | |||||
模型构建 | 根据监测测量结果建立模型,评估大亚湾COD、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挥发酚、苯并芘等环境容量 | / | 1次 | 6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实施方案》 | / | 1项 | 1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容量评价报告》 | / | 1项 | 1项 | |||||
2 | 增殖放流本底调查及效果评估 | 增值放流本底调查 | / | 1项 | 1项 | |||
增殖放流效果评估 | / | 1项 | 1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放流本底调查报告》 | / | 1项 | 1项 | |||||
编制《惠州荃湾港海域增殖效果评估报告》 | / | 1项 | 1项 | |||||
3 | 人员运输费 | 船舶租赁费 | / | 3艘/天 | 15天 | |||
相关仪器设备租赁费 | / | / | 15天 | |||||
开展现场调查的人员差旅费用 | / | 20人/天、5车/天 | 15天 | |||||
4 | 专家咨询评审费 | / | 2次 | 2次 | ||||
5 | 管理费 | / | 1项 | 1项 | ||||
6 | 含增值税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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