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序列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销售序列劳务派遣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销售序列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CP-TPISH-2024-S2-005、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招标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销售序列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外勤劳务派遣服务,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派遣服务费、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公积金、税金等)。
项目 | 含税投标报价上限 | 服务期限内预估派遣人数 | 备注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服务费:*/人/月 | 约80人 | 以上人数与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服务地点: (略) (具体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劳务派遣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劳务派遣内容,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 (略) 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 (略) 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 (略) (http://**)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 (略) -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在诚 (略) 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6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 (略) (http://**)完成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时30分, (略) 静 (略) 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如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胡志强,联系电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 (略) (http://**)、中国金融 (略) (http://**)、诚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http://**)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上海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受理联系人:隋女士
电子邮箱:*@*ttp://**
联系电话: 021-*-209
通信地址: (略) 浦东新区 (略) 166号19楼
(二)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上海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 (略) 浦东新区 (略) 166号19楼
联系人:白先生
电子邮箱:*@*ttp://**
投诉电话:021-*-391
(三)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福 (略)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层
电子邮箱:*@*ttp://**
投诉电话:0755-*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上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 (略) 166号19楼
联系人: 隋女士
电子邮箱: *@*ttp://**
联系电话:021-*-20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天河 (略) 423号远晖商厦8楼(非递交文件地点)
项目负责人:刘浩明、金煜尧、胡志强、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
电子邮件:*@*cbidding.com、*@*39.com
账 号:*7619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4月19日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销售序列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CP-TPISH-2024-S2-005、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招标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 (略) 上海分公司销售序列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外勤劳务派遣服务,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派遣服务费、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公积金、税金等)。
项目 | 含税投标报价上限 | 服务期限内预估派遣人数 | 备注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服务费:*/人/月 | 约80人 | 以上人数与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服务地点: (略) (具体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劳务派遣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劳务派遣内容,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 (略) 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 (略) 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 (略) (http://**)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 (略) -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在诚 (略) 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6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 (略) (http://**)完成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时30分, (略) 静 (略) 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如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胡志强,联系电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 (略) (http://**)、中国金融 (略) (http://**)、诚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http://**)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上海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受理联系人:隋女士
电子邮箱:*@*ttp://**
联系电话: 021-*-209
通信地址: (略) 浦东新区 (略) 166号19楼
(二)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上海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 (略) 浦东新区 (略) 166号19楼
联系人:白先生
电子邮箱:*@*ttp://**
投诉电话:021-*-391
(三)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略) 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 (略) 福 (略)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层
电子邮箱:*@*ttp://**
投诉电话:0755-*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上海分公司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 (略) 166号19楼
联系人: 隋女士
电子邮箱: *@*ttp://**
联系电话:021-*-209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天河 (略) 423号远晖商厦8楼(非递交文件地点)
项目负责人:刘浩明、金煜尧、胡志强、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电 话:*、*、*
电子邮件:*@*cbidding.com、*@*39.com
账 号:*7619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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