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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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杨浦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简称:采购云平台)提交。 纸质标书:纸质标书一正二副本,相应文件截止前密封送至: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唐兴收,电话:02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预算金额 ¥3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兴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杨浦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凉路20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4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

预算编号: 1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进一步规范杨浦分局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实现鉴定结果客观公正、过程管理规范透明的工作目标,结合分局实际,确定年度分局委托进行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机构。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 (略)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4)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供应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45(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简称:采购云平台)提交。
纸质标书:纸质标书一正二副本,相应文件截止前密封送至: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唐兴收,电话:021-*。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09:45 (北京时间)

地点: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http://**.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 (略)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响应方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方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响应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杨浦分局

地 址: (略) 平凉路2049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兴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杨浦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简称:采购云平台)提交。 纸质标书:纸质标书一正二副本,相应文件截止前密封送至: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唐兴收,电话:02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预算金额 ¥3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兴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杨浦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平凉路20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4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

预算编号: 10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度法医毒物鉴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为进一步规范杨浦分局委托司法鉴定工作,实现鉴定结果客观公正、过程管理规范透明的工作目标,结合分局实际,确定年度分局委托进行法医毒物司法鉴定的机构。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签订后12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 (略)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
(4)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等供应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45(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简称:采购云平台)提交。
纸质标书:纸质标书一正二副本,相应文件截止前密封送至: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唐兴收,电话:021-*。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09:45 (北京时间)

地点: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 (略)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http://**.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 (略) 财政局建设和维护。响应方应根据《 (略) 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方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响应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杨浦分局

地 址: (略) 平凉路2049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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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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