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消弧线圈设备采购计划任务
设备采购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消弧线圈设备采购计划任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名称:湖南省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郑顺如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备品备件、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内( (略) 大荆镇蒲湾村,蒲湾村垃圾填埋场东侧)。
4、交货期:
全部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且不迟于2024年6月25日。
设备提资:首次提资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全部提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全部完成。
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的制造商(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技术授权书或制造许可资质。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无。
湖南省 (略)
2024年04月18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名称:湖南省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郑顺如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备品备件、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内( (略) 大荆镇蒲湾村,蒲湾村垃圾填埋场东侧)。
4、交货期:
全部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且不迟于2024年6月25日。
设备提资:首次提资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全部提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全部完成。
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的制造商(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技术授权书或制造许可资质。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无。
湖南省 (略)
2024年04月18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名称:湖南省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郑顺如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备品备件、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内( (略) 大荆镇蒲湾村,蒲湾村垃圾填埋场东侧)。
4、交货期:
全部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且不迟于2024年6月25日。
设备提资:首次提资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全部提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全部完成。
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的制造商(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技术授权书或制造许可资质。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无。
湖南省 (略)
2024年04月18日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名称:湖南省 (略)
地址: (略) (略) 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郑顺如 联系电话:*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货物以及必须的附属货物、备品备件、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和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地点: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内( (略) 大荆镇蒲湾村,蒲湾村垃圾填埋场东侧)。
4、交货期:
全部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且不迟于2024年6月25日。
设备提资:首次提资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全部提资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全部完成。
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0 万元;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或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的制造商(提交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10kV偏磁式消弧线圈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技术授权书或制造许可资质。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的数量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无。
湖南省 (略)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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