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本次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元。用于已经明确的重点防洪工程,收入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科目和任务清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预〔2023〕32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应按照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汇总表
2、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项目安排表
3、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安排汇总表
单位:万元
县 | 资金合计 | 其他重点防洪工程 |
下达山洪沟治理(第一期) | ||
华安县 | 9600 | 5000 |
附件2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 备注 |
1 | 新圩镇 | 华安县新圩镇宫尾溪、高乾溪、方垄底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2 | 沙建镇 | 华安县沙建镇竹溪上坪段、汰内段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3 | 仙都镇 | 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625 | |
4 | 高安镇 | 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5 | 高车乡 | 华安县高车乡仙溪支流佛仔溪、金阳溪、屈桥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6 | 湖林乡 |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7 | 马坑乡 | 华安县马坑乡永丰溪支流文华溪、杜塘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8 | 华安县马坑乡下垅村段直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625 | ||
合计 | 5000 |
附件3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
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市县 | (略) 华安县 | |||||
资金名称 | 增发国债资金 | |||||
县级财政部门 | 华安县财政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华安县水利局 | |||||
资金情况 | 资金类型 | 华安县 | ||||
增发国债资金(万元) | 5000 | |||||
年度目标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完成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序号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 | 山洪沟治理数量 | 条 | 8 | |
质量指标 | 2 | 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开工率 | % | 100% | ||
3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4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是/否 | 否 | |||
时效指标 | 5 |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 | ≥90% | ||
成本指标 | 6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否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满意度指标 | 7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现特此公示。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本次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元。用于已经明确的重点防洪工程,收入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科目和任务清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预〔2023〕32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应按照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汇总表
2、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项目安排表
3、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安排汇总表
单位:万元
县 | 资金合计 | 其他重点防洪工程 |
下达山洪沟治理(第一期) | ||
华安县 | 9600 | 5000 |
附件2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 备注 |
1 | 新圩镇 | 华安县新圩镇宫尾溪、高乾溪、方垄底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2 | 沙建镇 | 华安县沙建镇竹溪上坪段、汰内段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3 | 仙都镇 | 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625 | |
4 | 高安镇 | 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5 | 高车乡 | 华安县高车乡仙溪支流佛仔溪、金阳溪、屈桥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6 | 湖林乡 |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7 | 马坑乡 | 华安县马坑乡永丰溪支流文华溪、杜塘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 625 | |
8 | 华安县马坑乡下垅村段直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625 | ||
合计 | 5000 |
附件3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
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市县 | (略) 华安县 | |||||
资金名称 | 增发国债资金 | |||||
县级财政部门 | 华安县财政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华安县水利局 | |||||
资金情况 | 资金类型 | 华安县 | ||||
增发国债资金(万元) | 5000 | |||||
年度目标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完成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序号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 | 山洪沟治理数量 | 条 | 8 | |
质量指标 | 2 | 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开工率 | % | 100% | ||
3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4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是/否 | 否 | |||
时效指标 | 5 |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 | ≥90% | ||
成本指标 | 6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否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满意度指标 | 7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现特此公示。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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