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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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本次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元。用于已经明确的重点防洪工程,收入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科目和任务清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预〔2023〕32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应按照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汇总表

2、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项目安排表

3、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安排汇总表

单位:万元

资金合计

其他重点防洪工程

下达山洪沟治理(第一期)

华安县

9600

5000

附件2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备注

1

新圩镇

华安县新圩镇宫尾溪、高乾溪、方垄底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2

沙建镇

华安县沙建镇竹溪上坪段、汰内段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3

仙都镇

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625

4

高安镇

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5

高车乡

华安县高车乡仙溪支流佛仔溪、金阳溪、屈桥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6

湖林乡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7

马坑乡

华安县马坑乡永丰溪支流文华溪、杜塘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8

华安县马坑乡下垅村段直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625

合计

5000

附件3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

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市县

(略) 华安县

资金名称

增发国债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

华安县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华安县水利局

资金情况

资金类型

华安县

增发国债资金(万元)

5000

年度目标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完成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山洪沟治理数量

8

质量指标

2

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开工率

%

100%

3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4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是/否

时效指标

5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90%

成本指标

6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是/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满意度指标

7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现特此公示。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本次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元。用于已经明确的重点防洪工程,收入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科目和任务清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预〔2023〕32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应按照项目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安排汇总表

2、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项目安排表

3、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安排汇总表

单位:万元

资金合计

其他重点防洪工程

下达山洪沟治理(第一期)

华安县

9600

5000

附件2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第一期

项目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

备注

1

新圩镇

华安县新圩镇宫尾溪、高乾溪、方垄底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2

沙建镇

华安县沙建镇竹溪上坪段、汰内段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3

仙都镇

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625

4

高安镇

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九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5

高车乡

华安县高车乡仙溪支流佛仔溪、金阳溪、屈桥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6

湖林乡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7

马坑乡

华安县马坑乡永丰溪支流文华溪、杜塘溪山洪沟治理项目

625

8

华安县马坑乡下垅村段直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625

合计

5000

附件3

华安县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年补助资金

第一期绩效目标表

市县

(略) 华安县

资金名称

增发国债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

华安县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华安县水利局

资金情况

资金类型

华安县

增发国债资金(万元)

5000

年度目标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完成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推动水利改革高质量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山洪沟治理数量

8

质量指标

2

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开工率

%

100%

3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4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是/否

时效指标

5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90%

成本指标

6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是/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满意度指标

7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现特此公示。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华安县水利局  华安县财政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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