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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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贤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挺桢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晋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贤 0591-*

项目概况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晋建 (略) (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晋建采[2024]005号

项目名称: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晋建 (略) (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晋建 (略) (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魏挺桢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晋建 (略)             

地 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联系方式:林贤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贤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0: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贤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魏挺桢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晋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贤 0591-*

项目概况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晋建 (略) (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晋建采[2024]005号

项目名称: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略)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项目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晋建 (略) (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晋建 (略) (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晋建 (略) (地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魏挺桢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晋建 (略)             

地 址: (略) 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            

联系方式:林贤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贤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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