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全过程记录。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
四、《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1 | 《河北省平乡县固废绿色园区建设项目》 | 县城管局 | 国家、省相关文件 | 国家、省、市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 |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全过程记录。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
四、《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平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1 | 《河北省平乡县固废绿色园区建设项目》 | 县城管局 | 国家、省相关文件 | 国家、省、市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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