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庐?紫云台”项目月度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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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庐?紫云台”项目月度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庐?紫云台”项目月度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四川高路文化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庐?紫云台”项目月度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第二次)。

2.2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实施内容:①*方按照*方需求,为*方提供广告推广策划服务,包括 (略) 场的广告推广策略、广告画面、软硬广文章、节点炒作配合、项目VI及营销资料设计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见合同附件1《推广策划服务范围》。

②对于公关危机或其它不利于本项目的事件,*方应积极调动各种资源维护本项目、*方、开发主体及相关关联企业的形象。

③*方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大节点,*方积极参与并向*方提供协助,无论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均不另外支出费用。

2.4服务期:服务工作分为清单和按月包干部分,预计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时长以*方通知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3年(**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商业地产项目的“推广”或“平面设计”服务业绩。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站截图)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提供网站截图)。③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日开始在“四川高路文化 (略) 网站(http://**)”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高路文化 (略) 网站(http://**)”自行查阅与下载。

4.3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资料(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蜀道 (略) 网站(http://**)”、“四川高速公路 (略) 网站(http://**)”和“四川高路文化 (略) 网站(http://**)”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高路文化 (略)

地址: (略) 二环路南四段莱蒙都会2栋10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

比选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28-*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庐?紫云台”项目月度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四川高路文化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庐?紫云台”项目月度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第二次)。

2.2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实施内容:①*方按照*方需求,为*方提供广告推广策划服务,包括 (略) 场的广告推广策略、广告画面、软硬广文章、节点炒作配合、项目VI及营销资料设计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见合同附件1《推广策划服务范围》。

②对于公关危机或其它不利于本项目的事件,*方应积极调动各种资源维护本项目、*方、开发主体及相关关联企业的形象。

③*方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重大节点,*方积极参与并向*方提供协助,无论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均不另外支出费用。

2.4服务期:服务工作分为清单和按月包干部分,预计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时长以*方通知为准。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3年(**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商业地产项目的“推广”或“平面设计”服务业绩。

3.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提供网站截图)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提供网站截图)。③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日开始在“四川高路文化 (略) 网站(http://**)”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高路文化 (略) 网站(http://**)”自行查阅与下载。

4.3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资料(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蜀道 (略) 网站(http://**)”、“四川高速公路 (略) 网站(http://**)”和“四川高路文化 (略) 网站(http://**)”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高路文化 (略)

地址: (略) 二环路南四段莱蒙都会2栋10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

比选代理机构:成都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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