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医院净水机滤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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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医院净水机滤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 (略) 净水机滤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CB[2024]16-13H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 (略) 净水机滤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净水机滤芯更换及水质检测服务。详见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合同价格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材料、检测、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相关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验收后, (略) 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水质检测报告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兴 (略) 。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 (略) 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 (略) 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 (略) 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全部相关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后, (略) 出具国家认可的水质检测报告确认为合格。

  4.成交供应商应将原饮水机内管道进行冲洗,并对所有滤芯进行更换。

  5.成交供应商对更换下来的旧滤芯,应做到随换随清,不得 (略) 内(清理前应留相关图片,并报总务后勤科确认后处理)。不得将作 (略) (略) 外附近, (略) 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更换过程中,如对机器及更换区域其它附属物(投标商应自行考虑滤芯更换时扣板、龙骨等)造成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7.供应商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8.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的更换实施图片,每个楼不低于5张。

  9.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质保期一年。

  10.成交供应商更换前,应提前3日内报总务后勤科,经总务后勤科协调、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

  11.我院现有净水设备品牌分别为格美、安吉尔、安昵尔,供应商提供的滤芯能与现有净水机匹配,正常使用,并在项目实施后,由采购方随机指定抽取三个点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兴 (略)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

  邮政编码: *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 (略) 净水机滤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CB[2024]16-13H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 (略) 净水机滤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净水机滤芯更换及水质检测服务。详见附件8。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合同价格已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材料、检测、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相关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验收后, (略) 出具的国家认可的水质检测报告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兴 (略) 。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29日1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 (略) 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 兴 (略) 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 (略) 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招标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成交后不允许分包及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全部相关货物及服务交付使用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后, (略) 出具国家认可的水质检测报告确认为合格。

  4.成交供应商应将原饮水机内管道进行冲洗,并对所有滤芯进行更换。

  5.成交供应商对更换下来的旧滤芯,应做到随换随清,不得 (略) 内(清理前应留相关图片,并报总务后勤科确认后处理)。不得将作 (略) (略) 外附近, (略) 管理局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处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更换过程中,如对机器及更换区域其它附属物(投标商应自行考虑滤芯更换时扣板、龙骨等)造成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7.供应商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8.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的更换实施图片,每个楼不低于5张。

  9.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质保期一年。

  10.成交供应商更换前,应提前3日内报总务后勤科,经总务后勤科协调、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

  11.我院现有净水设备品牌分别为格美、安吉尔、安昵尔,供应商提供的滤芯能与现有净水机匹配,正常使用,并在项目实施后,由采购方随机指定抽取三个点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标人:兴 (略)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系人:贾代琴

  电话: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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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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