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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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浙 (略) 受 (略) 浙江省分行委托,就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物业服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物业服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

1.2交行编号:CGXM*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中标数量:1家。

1.4项目预算:*元/年(含税)。

1.5服务地点

(1) (略) 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交通银行本部大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交行广场1号楼第5、7层。

(2) (略) 温州 (略) 点及 (略) 点。

1.6项目内容、规模及范围: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单位为 (略) 温州分行交行广场本部大楼( (略) 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交行广场1号楼第5、7层; (略) 温州 (略) 点及 (略) 点:温州地 (略) 点(包括县域)及 (略) 点物业外包。服务范围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卫生保洁服务、会务接待服务、设备管理维护服务、食堂管理服务、驾驶员服务管理、停车场管理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

1.7服务期限: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根据上年度服务情况和交行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同意在不高于原合同价格和服务内容不变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期间如遇采购方对采购内容标准有所调整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1.8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规范,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工商局的年度报表(至少包括会计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清晰);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①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 (略) 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 (略) 页查询截图)

②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有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页查询截图)

(7)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商誉书面声明)

(8)投标人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 (略) (http://**)行贿 (略) 页查询截图或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2)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4.2地点:浙 (略) (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717)。

4.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登记表word可编辑版(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③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报名材料均为盖章后的扫描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可以采用邮寄或扫描 (略) ,邮箱:*@*q.com。

4.5潜在投标人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根据交通银行有关通知,“所有新增招标项目供应商需 (略) 供应商门户注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相关注册工作。新注册供应商 (略) 供 (略) 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 (略) 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在注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寿老师,联系电话:0571-*。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 (略) 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前期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

(2)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需携带资料:

6.1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中外,投标人代表应随带授权委托原件或说明授权委托书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6.2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注明项目名称、交行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6.3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应注明项目名称、交行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字样。

6.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5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份。注明项目名称、交行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现场提供。

6.6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质疑和投诉

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2供应商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管部门(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投诉。

7.3质疑受理地点: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717室;联系人:贺正平;联系电话:0571-*、*。

7.4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 (略) 》(http://**)、《 (略) 》(http://**)、《 (略) 投标人门户》(https://bocom-http://**)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浙江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 (略)

地址: (略) (略) 路1号

地址: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1717室

联 系 人:钱老师

目负责人:贺正平

电话:0571-*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com

,温州

浙 (略) 受 (略) 浙江省分行委托,就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物业服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物业服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

1.2交行编号:CGXM*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中标数量:1家。

1.4项目预算:*元/年(含税)。

1.5服务地点

(1) (略) 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交行广场交通银行本部大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交行广场1号楼第5、7层。

(2) (略) 温州 (略) 点及 (略) 点。

1.6项目内容、规模及范围: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单位为 (略) 温州分行交行广场本部大楼( (略) 鹿城区车站大道160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交行广场1号楼第5、7层; (略) 温州 (略) 点及 (略) 点:温州地 (略) 点(包括县域)及 (略) 点物业外包。服务范围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卫生保洁服务、会务接待服务、设备管理维护服务、食堂管理服务、驾驶员服务管理、停车场管理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书。

1.7服务期限: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不超过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根据上年度服务情况和交行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同意在不高于原合同价格和服务内容不变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期间如遇采购方对采购内容标准有所调整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1.8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规范,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工商局的年度报表(至少包括会计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清晰);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①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 (略) 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 (略) 页查询截图)

②投标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有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页查询截图)

(7)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提供商誉书面声明)

(8)投标人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 (略) (http://**)行贿 (略) 页查询截图或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2)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4.2地点:浙 (略) (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717)。

4.3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登记表word可编辑版(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③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报名材料均为盖章后的扫描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可以采用邮寄或扫描 (略) ,邮箱:*@*q.com。

4.5潜在投标人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根据交通银行有关通知,“所有新增招标项目供应商需 (略) 供应商门户注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相关注册工作。新注册供应商 (略) 供 (略) 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 (略) 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在注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寿老师,联系电话:0571-*。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 (略) 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前期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

(2)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需携带资料:

6.1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投标文件中外,投标人代表应随带授权委托原件或说明授权委托书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6.2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注明项目名称、交行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6.3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副本。应注明项目名称、交行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字样。

6.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5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份。注明项目名称、交行编号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现场提供。

6.6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质疑和投诉

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2供应商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管部门(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投诉。

7.3质疑受理地点: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717室;联系人:贺正平;联系电话:0571-*、*。

7.4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 (略) 》(http://**)、《 (略) 》(http://**)、《 (略) 投标人门户》(https://bocom-http://**)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浙江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浙江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浙 (略)

地址: (略) (略) 路1号

地址: (略) 西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1717室

联 系 人:钱老师

目负责人:贺正平

电话:0571-*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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