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苹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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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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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苹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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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苹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供销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鲜果基地新建3950平方米苹果分选车间,包装车间及业务用房,3500立方米保鲜库1座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苹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鲜果基地配套新建3950平方米苹果分选车间、包装车间及业务用房、3500吨冷库1座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及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项目业绩及施工项目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提供上述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6、财务要求:近 2 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7、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 标 人 不 得 在 下 列 名 单 被 执 行 期 或 处 罚 内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略) (略) http://**)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2日到 2024年05月12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8-*;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供销社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 (略)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康康 联 系 人:刘晓宁 联 系 人:赵喜良
电 话:* 电 话:* 电 话:0998-*
2024年04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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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苹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供销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鲜果基地新建3950平方米苹果分选车间,包装车间及业务用房,3500立方米保鲜库1座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苹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鲜果基地配套新建3950平方米苹果分选车间、包装车间及业务用房、3500吨冷库1座及附属设施设备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类综合资质*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及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项目业绩及施工项目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提供上述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6、财务要求:近 2 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7、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 标 人 不 得 在 下 列 名 单 被 执 行 期 或 处 罚 内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略) (略) http://**)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2日到 2024年05月12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 (略) 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8-*;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供销社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 (略)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康康 联 系 人:刘晓宁 联 系 人:赵喜良
电 话:* 电 话:* 电 话: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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